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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8 00:16:05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426,666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47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989元/股。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安爱众”)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四川广安爱众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
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16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9,426,666股不
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
  (三)2024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
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获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1),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按相关规定完善程序后组织实施。
  (四)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
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
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七)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九)2024年3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
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作,实际向169名激励对象授予2,939.7204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议
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
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
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6)、《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十一)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 共 计 831,378 股 。 此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十二)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
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
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中第(五)款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并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166 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
《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共计 9,426,666 股,占公司本激
励 计 划 实 际 授 出限 制 性 股 票 总 数 的 32.9998% , 占 本 次 回 购 注销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对象人数为 166 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712,494 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
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
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054 元(含税);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7 元(含税)。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10-
   本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即本次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按 1.989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按照 1.989 元/股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1,241,686,456       0        1,241,686,456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19,139,160     -9,426,666    9,712,494
       股份合计(股)          1,260,825,616   -9,426,666   1,251,398,950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中不含尚未办理注销的 831,378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
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办理本次回购注销
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广安爱众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现阶段必需
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广安爱众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
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等
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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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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