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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司特: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7 21:05:2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ST 司特        公告编号:2026-2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853,555,7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金分红总额 102,426,691.5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12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2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预计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 1.02 亿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62.03%。
  (2)2025 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
相应的分配总额,若公司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
整。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3,555,76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1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昌昊、张苏敏;
  咨询电话:0563-4181590;
  传真电话:0563-418152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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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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