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ST 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4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的事
项,但自 2025 年 12 月中旬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取
得联系,故公司无法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函。
2025 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披露 实 际 控 制人 刘 栩 先生 非 经营 性资 金 占用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6 月 16 日、6 月 1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其他可能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以及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的事项,但自 2025 年 12 月中旬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
法与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取得联系,故公司无法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
函。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
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6 月 16 日、6 月 1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12%,波动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润-10,184.6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098.98 万元。公司 2026 年
一季度营业收入 12,786.5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4.76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041.95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鸿顺 2025 年年度报告》《金
鸿顺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累计 8,010,000 股股份办理的质押已存在违约并涉及诉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14.90%,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并被司法轮候冻结 58,622,080 股, 占其持
有公司总股数的 109.08%,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1%。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3%,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控股股东众德科技若后
续无法及时清偿或达成和解协议,可能导致控股股东众德科技被继续起诉,进而
导致该股份被进一步处置,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金鸿顺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触及违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累计司法标记 52,241,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56%,占公司总股本的 93.14%。
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 97.2069%,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523%。详见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4-001、
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上述被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被司法进一步处置(如
拍卖或变卖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
稳定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