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公告编号:2026—3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
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通信”)日常生产
经营、业务拓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该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三年。
清远城南支行”)申请三年期、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该笔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本次担保最高限额高于授信本金,系根据银行内部信贷管理规
定,债权发生期 1 年以上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需不低于授信本金的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3.43%,该担保事项已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
担保 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号楼、4 号楼 12-13 层
集成,通信网络维护,通信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铁塔维护服务,网络托管
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
计、施工、维修、智能化办公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通信设备的销售、租赁,
通信制冷设备相关服务,通信工程设计;通信物业相关服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
筑装饰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劳
务派遣(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工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增值电信业
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26 年 3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00,419.48 101,038.68
负债总额(万元) 68,580.21 69,090.1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7,005.83 6,95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60,411.39 60,982.87
净资产(万元) 31,839.27 31,948.53
营业收入(万元) 154,718.54 35,866.71
利润总额(万元) 263.40 107.21
净利润(万元) 350.63 109.2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 最新在银行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
三、担保所涉合同的主要内容
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他重要条款包括:
(1)保证范围:①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
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
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②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
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③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
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
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
债权的一部分。④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
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
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
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⑤为避免歧义,债权
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
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
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2)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
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
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
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
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
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其他重要条款包括: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
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期间:①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
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
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③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
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⑤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
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保障长实通信业务拓展、收入增长、业绩提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提供本
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2024 年、2025 年度长实通信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
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7,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7.79%,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11,628.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57.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
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