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6-061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90 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3)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
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6)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65,3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30,659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但不排除其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
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
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收盘价
跌幅累计超过 20%(2026 年 5 月 8 日收盘价为 28.09 元/股,2026 年 6 月 4 日收
盘价为 18.81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式回购。
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士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拟回购股份数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出售)
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按照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数,具体数量以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在
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65,3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按
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30,659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
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
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30,65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4.90 元/股(含)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65,3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假设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
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按预计回购数量下限 按预计回购数量上限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总股本 510,597,000 100.00 507,731,670 100.00 504,866,34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466,193,659.30 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1,696,840,162.16 元、流动资产为 1,179,079,276.06 元、资产负债
率 28.37%(前述数据未经审计)。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测算,本次回购金额占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的 8.11%、占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的 11.79%、占流动资产的 16.96%,因此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4.90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约为 5,730,65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
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
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也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三个月、六
个月的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
总经理郑汉杰先生送达的《关于提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长郑汉杰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5)。
郑汉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郑汉杰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在
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十二)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并可由公司管理层转授
权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十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收盘价
跌幅累计超过 20%,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董事会召开时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要求。本次回购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