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05 元/股(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该价格不高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
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
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
予以注销的风险。
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
(二)根据《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
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39.0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5.9583万股~71.916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6%~0.52%(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530359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当前市值未能反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创造的价值的判断,自科创板上市以
来,公司已有 13 款产品注册,累计共 24 款Ⅲ类产品注册上市,随着新产品注册陆续被
临床接受、推广顺利,而且 2025 年度和 2026 年一季度盈利也支持公司良好发展的势头,
公司价值在加速增长,股价却一直下跌,所以当前股价已经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运营情
况和未来持续增长的确定性。结合公司拟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的规划,展示公司对良好发展前景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财务状况,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
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
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执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例(%) 元)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5.9583~71.9165 0.26~0.52 5,000~10,000
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139.05 元/股进行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
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
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9.05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
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 (按回购上限计
算) 算)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 (% (%
(股) (股) (股)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7,748,133 100 137,748,133 100 137,748,133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股份总数 137,748,133 100 137,748,133 100 137,748,133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
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
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司股东的净资产 136,864 万元,流动资产 85,017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
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6.27%,7.31%,11.76%。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
次回购资金全部来自自有资金,并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综合考虑
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14.87%,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
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亦未参与或获授公司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份额。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
体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之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
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量等;
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
以及在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后,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
宜;
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
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
予以注销的风险。
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
购专用账户,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530359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