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524304 债券简称:25 国海 0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发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 国海 03”或“本
期债券”,债券代码 524304)。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6 月
易日)支付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期间的利
息。本年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凡在 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根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
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起至 2028 年 6 月 12 日止。
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5 国海 03”票面利率为 1.87%,每手(面值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
金额为人民币 14.9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18.7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和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付
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
券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
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
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
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
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咨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邮政编码:530028
咨询联系人:莫嘉文
咨询电话:0771-5539015
传真电话:0771-5539055
咨询联系人:邱桓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