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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1 18:05:13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3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不存在其他差异化
安排。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日公司的总股本 753,883,7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753,883,7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8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2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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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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