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8 证券简称:锐翔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沟通群、短信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陈良华、陈良柱、刘云东、熊华庆、黄宝山、齐娥、易在成因工作原因
以电子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746,1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47 元。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2,191,893.00 元增加至 65,938,073.00 元,股份总
数由 52,191,893 股增加至 65,938,073 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26)00046 号)。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发生变化且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现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珠海锐翔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修订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商事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上述变更以商事登记机关最终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并满足上市后规
范运作需要,拟对公司原制定的于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
补充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序
相关制度 状态 公告编号
号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
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
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
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制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资金占用管理
办法》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新制
制度》 定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并满足上市后规
范运作需要,拟对公司原制定的于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
补充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序
相关制度 状态 公告编号
号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管理制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
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
制度》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于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本金保障型产
品)。
现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并提
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
币 2.85 亿元调整至 3.5 亿元(含本数),本次额度调整后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
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
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公司拟聘任曹权先生担任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9)。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 14:00 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6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