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
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
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8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票的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会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上述董事会审
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6/8,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5.8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58,191股~837,287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66%~0.9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
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
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执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
满;(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
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
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
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558,191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6%;按照本
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837,287 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98%。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
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比例(%) (万元)
自公司股东会
用于员工持股
审议通过本次
计划或股权激 558,191-837,287 0.66-0.98 2,000-3,000
回购方案之日
励
起 12 个月内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8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
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655,900 37.22 31,655,900 37.22 31,655,900 37.2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3,395,478 62.78 53,395,478 62.78 53,395,478 62.7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558,191 0.66 837,287 0.98
股份总数 85,051,378 100.00 85,051,378 100.00 85,051,378 100.00
注:以上数据未考虑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如有尾
差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140.66 万元,流动资产 69,593.95 万元,按照本次回
购资金上限 3,000 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3.71%、3.94%、4.31%。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本次股
份回购价款。
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5.91%,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
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
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
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
少,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执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会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