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
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
〔2023〕0022号),针对公司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导致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对
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郑德伦予以监管警示。
况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志强、郑德伦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3
号),指出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项目合同管理、研发内控制度执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志强、时任副
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郑德伦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对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
和人员对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
运作以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整改,同时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