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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3 20:14:37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6-6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豫能控股”)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 日、6 月 2 日、6 月 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并函询公
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
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二)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
正常。
  (三)经函询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除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2026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参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6-07)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6-15)的相关事项外,未发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
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53)。河南证监局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
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6〕17 号)(以下简称“《监管措
施决定书》”),对公司及董事长余德忠、总经理李军、董事会秘书李琳出具警
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河南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两项违规事项:一
是 2026 年 2 月 11 日参股投资关联交易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足;二
是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正在严格按照
河南证监局要求开展整改工作,并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河南豫能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719
号)(以下简称“《处分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余德忠、总经理李军、董
事会秘书李琳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深交所认定
公司存在的违规事项为:公司 2026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参股投资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未披露拟参股投资的预计金额、预计持股比例、先
天算力目前规模较小,以及是否实际参与先天算力、郑州合盈具体运营等后续安
排等情况,对数据中心业务发展具体情况披露不完整,未就数据中心业务发展存
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处分决定》中指出的问题,正在严格按照深交所
要求开展整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先天算力拟自行或联合其他投资人收购郑州合盈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合
计 91.2%股权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目前仍在推进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董事会
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
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结论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价存在累计涨幅异常的风险。2026 年
达 22.41%,价格上涨幅度已显著偏离指数及行业平均水平。截至 2026 年 6 月 3
日,中上协行业分类中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最新滚动市盈率 22.46、
市净率 1.85,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 81.62、市净率 8.60。目前公司基本面及主营
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的情况有较大差异,存在
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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