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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3 00:18:31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42,877,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人民币2.2元(含税),共计派发53,433,010.8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归
属资格的3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3,514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5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9,800股。上述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公司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相应调整,以总股本为243,220,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2
元(含税),共计派发53,508,539.92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3,220,63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
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4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 633 号
    咨询联系人:肖霞
    咨询电话:021-57930288
    传真电话:021-5729323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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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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