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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1 21:05:14

证券代码:920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99,071,738.06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215,742,268.5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2,829,681.6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2,074,2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
现金。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3.6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 36 号            联系人:杨椋博
  电话:0816-2415005   传真:0816-2415005
六、备查文件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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