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2 证券简称:DR 方正阀 公告编号:2026-045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表大会、职工大会等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七 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三)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四)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权。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
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报告;
(五)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 第一百三十九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 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
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 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
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 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应当于会议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召开前 3 天以邮件、 传真或电话方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 式通知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
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或不履
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
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
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均由 3 名董事组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董事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董事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成员和
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新增 第一百四十一条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主要职责
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百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情 百九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的,且尚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 形的,且尚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
通过修改本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 通过修改本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
存续。 存续。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