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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 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18:09:01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4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5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49.2 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6 月 3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息)
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50 元/股(含),
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6-018)、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
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
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告编号:
年 6 月 3 日。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
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计算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50 元/股(含)调整为
不超过 149.2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转增股本和派送红股,
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
红 利 )÷ 本 次权益 分 派股权 登 记日 的 A 股总 股本 =(1,631,717,816 ×0.80) ÷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0-0.8)÷(1+0)=149.2 元/股。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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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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