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6-078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拟获授的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出权益数量 告日公司股本总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公司其他重要人员(共 201 人) 1031.1 91.16% 3.54%
合计(共 207 人) 1131.1 100.00% 3.89%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
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拟对本次
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9 人调整为
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
综上,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07 人,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1.10 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
事宜均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披露的事宜不存在差异。
二、解限售要求
(一)解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
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
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二)解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2029 年四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
件之一。
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 2025 年度的净利润 (以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为基数) 为基数)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A ≥ Am X1=100%
净利润增长率 A
An ≤ A < Am X1=A/Am*100%
(以 2025 年度的净利润为基数)
A
B ≥ Bm X2=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B
Bn ≤B < Bm X2=B/Bm*100%
(以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B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 X1 与 X2 的孰高值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
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
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将制
定《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
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
良好(B)、一般(C)三个档次,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
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
表所示: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一般(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三、验资情况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3-00003 号),截至 2026 年 4 月 25 日止,公司已
收到 207 名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11,311,000.00 股股票出资款
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人民币 11,311,000.00 元,减少库存
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 11,311,000.00 元。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 2026 年 4 月 23
日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①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
响。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③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932,248 41.20% 11,311,000 131,243,248 45.0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200,500 58.80% -11,311,000 159,889,500 54.92%
总股本 291,132,748 100.00% 0 291,132,748 100.00%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非交易过户
登记确认书》
(二)大信验字[2026]第 3-00003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