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311,178,8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
利 52,900,402.46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311,178,8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相应调整,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江、徐徐
咨询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电话:0760-8628358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