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金红利人民币 30,200,601.60 元(含税)。
(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0,200,601.60 元÷503,343,360 股=0.0600000 元/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60000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30,200,601.60 元÷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503,343,360 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6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
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
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 号
咨询联系人:刘小林
咨询电话:020-39196852
咨询传真:020-3919676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