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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 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5 18:16:59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2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进行权益分派。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56,899,92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经八路与新长路交叉口;
   咨询联系人:童心;
   咨询电话:0373-3978966;
   传真电话:0373-391135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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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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