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
本次担 是否在前期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 是否有反
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
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0 是 否
万元
“正川永成”)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特别风险提示 无
注:担保总额 10,000 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
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7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正川永成因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
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1,7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2 年。公司和兴业
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正川永成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
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子公司正川永成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
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公司为正川永成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
在已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 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邓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073697814Q
成立时间 2013 年 8 月 5 日
注册地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 5 号附 33 号
注册资本 柒亿叁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药品生产;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
经营范围
印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玻璃制造;玻璃仪器制造;玻璃仪器销售;技术玻璃制
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塑料
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
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
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
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
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专
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度 ( 经 审 /2026 年 1-3 月(未
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149.52 110,750.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0,635.32 10,304.14
资产净额 99,514.20 100,445.89
营业收入 38,034.92 12,133.56
净利润 1,660.19 931.6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币 1,700 万元。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
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
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别计算,
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1,700 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
连带保证担保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要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
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
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00 万元,占公司
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