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珠海冠宇 股票代码:688772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转债代码:11802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CosMX Battery Co.,Ltd.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A 厂房首层南区)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
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文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
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
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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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
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
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本次发行不超过 339,620,655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
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
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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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
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9,5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资本性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 占募集资金比例
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305,447.76 289,500.00 1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金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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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及价格传导滞后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钴酸锂、石墨、隔膜、电解液、铜箔、铝塑膜、
铝箔等。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周期、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
地缘政治博弈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以钴酸锂为例,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其价格从 2022 年末的 43.66 万元/吨大幅
回落至 2023 年末的 19.14 万元/吨,2024 年末进一步跌至 14.60 万元/吨,而
由于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未来如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若公司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将原材料上涨的压力向下游传导或者传导时间存在滞
后或者未能通过产品升级、技术迭代、工艺创新、规模效应等来抵消原材料价
格上涨的压力,又或者在原材料价格下跌趋势中未能够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
毛利率、盈利能力、经营业绩等将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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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货币计价及结算,在外币销
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
入减少,以外币结算的外销产品毛利率、外销产品折算的平均人民币销售均价
亦相应降低,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主要为美元资产)金额较大,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出现大幅贬值,公司将承担较大的汇兑损失。
根据 Wind 数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自 2025 年 4 月以来持续下行,2025 年
底较 4 月高点跌超 4.90%;2026 年,汇率跌势延续,2026 年 2 月下旬已跌破
及时结算,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则公司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
影响。
(三)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出口退税率下降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 60%,出口业务是公司收入
和利润的重要来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
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等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
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 2026 年 1 月
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 9%下调至 6%,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
出口退税。未来出口退税率将会下调及取消,若公司无法将增加的成本通过合
理调整出口产品售价逐步向下游传导,将直接增加公司出口业务的综合成本,
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产品锂离
子电池免征消费税。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要求,亦可能会增加公司整体税负,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四)知识产权涉诉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以及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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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技术进行保护,建立了相应的防护体系。然而,在知识产权密集的行业背景
下,不排除公司知识产权仍存在可能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同时,尽管
公司一贯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审查机制以避免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但在行业竞争环境中,仍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争议。
目前,公司存在尚在审理中的专利诉讼案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ATL 在中国大陆及美国、德国针对公司共提起 24 起专利侵权纠纷诉讼,其中已
有 12 个案件被 ATL 主动撤诉(其中,有 9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
告全部无效),已有 4 个案件被法院驳回 ATL 的起诉。其余 8 个在审案件中,
有 4 个案件一审败诉,判决涉及公司需赔偿或停止销售部分产品或就在售产品
支付一定专利许可费等,公司已提起上诉。就前述诉讼,公司已通过组织内部
技术论证、聘请专业诉讼律师团队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方式予以积极
应对,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重庆冠宇电池以专利侵权为由起
诉 ATL 及其他被告,共计 12 个案件,目前有 6 个案件已撤诉,其他案件正在
审理过程中。
由于诉讼的审理结果通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最终在重要案件终审
中败诉或过程中进行和解等,公司将面临执行不利生效判决、承担不利后果等
情形,可能面临大额经济利益流出对短期经营业绩、现金流造成的压力,将对
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若未来因诉讼事项等因素导致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
之间销售量减少,也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期后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 ,公司年 度经营业 绩保持增 长态势, 营业收入 由 2023 年 的
润由 2023 年的 34,418.94 万元增至 2025 年的 47,165.61 万元。
报告期后,公司面临多项不利因素,包括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并处于高位、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自 2026 年 4 月下调并在 2027
年 1 月取消以及存储芯片涨价影响终端需求等。同时,公司还面临未决专利诉
讼相关不利事项可能引发的经济支出。若上述不利因素叠加发生,公司期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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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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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三、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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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81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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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募集说明书中涉及公司业务的
指
行人、珠海冠宇 相关内容,除特别说明外,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珠海普瑞达 指 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珠海普泽二号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普瑞达二号投资有限
珠海普泽二号 指
公司”、“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珠海普明达 指 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凯明达 指 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际宇 指 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旭宇 指 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泽高普 指 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惠泽明 指 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普宇 指 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际宇二号 指 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普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的股
珠海普云 指
东
珠海普泽 指 珠海普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泽二号的股东
珠海冠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冠宇电池员工持股平
珠海冠启 指
台
冠智投资 指 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冠和投资 指 珠海冠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冠明投资 指 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宇电源 指 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宇先进新能源 指 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重庆冠宇电池珠海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
指
分公司 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重庆冠宇电池 指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浙江冠宇 指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惠普 指 HP International Pte. Ltd.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联想 指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戴尔 指 Dell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华硕 指 AsusTek Computer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宏碁 指 Acer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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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 指 Microsoft Corporation.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亚马逊 指 Amazon Com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谷歌 指 Google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Meta 指 Meta Platform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苹果 指 Apple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SAMSUNG Electronics Inc.(三星电子),韩国企业三星集团旗下
三星 指
子公司,发行人客户
荣耀 指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OPPO 指 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小米 指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大疆 指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中兴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上汽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智己 指 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捷豹路虎 指 Jaguar Land Rover Limited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GM 指 General Motors LLC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理想 指 Li Auto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奇瑞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广汽 指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吉利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FCA Fiat Chrysler Automóveis Brasil Ltda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
Stellantis 指
户
奔驰 指 Mercedes-Benz AG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蔚来 指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市场研究机构
Mordor Intelligence 指 Mordor Intelligence LLP,市场研究机构
GGII 指 高工产业研究院,市场研究机构
imarc 指 IMARC Group,市场研究机构
Counterpoint 指 Counterpoint Research,市场研究机构
上海有色网 指 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机构
Wind 指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机构
Techno Systems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Co.,Ltd.,市场研究机构,调查领域包括电
指
Research 子器件、半导体、电子设备、汽车等
EVTank 指 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场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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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dia 指 隶属于 Informa Tech,市场研究机构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附属公
ATL 指
司
TDK 指 TDK Corporation,东京电气化学工业株式会社,ATL 的母公司
三星 SDI 指 Samsung SDI Co.,Ltd.,韩国企业三星集团旗下子公司
LG Chem 指 LG Chem,Ltd.,隶属于 LG 集团
LG Energy Solution, Ltd.,由 LG Chem 电池业务分拆而来,2020
LG 新能源 指
年 12 月开始独立运营,为 LG Chem 的控股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锂电池 指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欣旺达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鹏辉能源 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豪鹏科技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紫建电子 指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新材 指 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格瑞芬 指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道氏技术的控股子公司
道氏技术 指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昊鑫科技 指 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瑞芬下属子公司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
金力新能源 指
份有限公司”
嘉拓智能 指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璞泰来的控股子公司
璞泰来 指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信天城 指 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新源邦 指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盐鋆昊臻选 指
为珠海通沛
珠海通沛 指 珠海通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鋆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
嘉兴鋆百 指
海通沛
视涯科技 指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REAL Ltd.(原 Nreal Ltd.)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核心运营主体
XREAL 指
为中国境内的深圳太若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昊迪 指 杭州昊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希乐斯 指 东莞希乐斯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钧瀚 指 珠海钧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A 股 指
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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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募集说明书 指
募集说明书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本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指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事项
股票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 指
方案(修订稿)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日
股东大会、股东会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
监事会 指
股东大会决议取消
审计委员会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最近一期末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证券期货法律适
指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
用意见第 18 号》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监管规则适用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股票发行上市注册工作规
引——发行类第 8 指
程》
号》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指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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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保荐人、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招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证券
审计机构、申报会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致同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将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通过电芯生产工艺制成的
电芯 指
最小充放电单元,是 PACK 的核心部件
由电芯、结构件、热管理系统、电气部件按照一定规则有机组合而
模组 指
成的一个结构整体,模组是组成电池包的基本单元
一只或多只电芯按照特定使用要求进行串联或并联,并集成电源管
PACK 指
理系统、热管理系统和结构件的电池或电池包
RACK 指 电池簇,电池组经过串联组成电池簇
IPD 指 “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的缩写,即集成产品开发
BOM 指 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 的缩写
一种二次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
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
锂离子电池 指
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
时则相反
消费类电池、消费 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的电池。公司消
指
类锂离子电池 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及 PACK
动力及储能类电 应用于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的电池。公司动力类
池、动力及储能类 指 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 和系统,储能类电池产品
锂离子电池 包括电芯、模组、PACK、RACK 和储能系统
外壳采用钢材料封装的锂离子电池,具有形态设计灵活、高空间利
钢壳电池 指 用率、高能量密度设计、高电池整体机械强度、长循环寿命、良好
的散热性能等特点
铅酸电池 指 以氧化铅为正极,金属铅为负极,酸性水溶液作为电解质的蓄电池
以氢氧化镍为正极活性物质,储氢合金为负极,碱性溶液为电解质
镍氢电池 指
的电池
将正、负极片与隔膜交替堆叠在一起形成电芯结构的制造工艺。相
叠片工艺 指 较于卷绕工艺,叠片工艺具有内阻更低、能量密度和安全性能更优
等优势
能量密度 指 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电池所具有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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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征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表示电池在单位时间内充放电的
倍率 指
速率
C 指 电池的标称容量,放电电流 1C 代表理论上电池 1 小时放空
V 指 伏特,电压的基本单位
GWh 指 读作亿瓦时,是电功的单位,1GWh=100 万 KWh
Wh/kg 指 瓦时/千克,质量能量密度的单位
Wh/L 指 瓦时/升,体积能量密度的单位
CTP、STP 指 Central Tab Process 或 Special Tab Process,极耳中置技术
BEV 指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纯电动汽车
BMS 指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电池管理系统
MES 指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执行系统
AR 指 Augmented Reality,增强现实技术
VR 指 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技术
AI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
State of Charge,荷电状态/剩余电量,是反映电池当前电量占总体
SOC 指
可用容量百分比的一个参数
Energy density,表示电芯或电池的能量密度,可以按单位体积或单
ED 指
位质量来计算。
极耳 指 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部件,由塑料薄膜和金属带两部分构成
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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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uhai CosMX Batter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徐延铭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板块 科创板
股票简称 珠海冠宇
股票代码 688772.SH
上市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总股本 1,132,185,704 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A 厂房首层南区)
邮政编码 519100
电话号码 0756-6321988
传真号码 0756-6321900
公司网址 http://www.cosmx.com
电子邮箱 investor@cosmx.com
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
经营范围 高技术绿色电池、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拓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拓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拓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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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金阿尔法三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56,143,778 49.13%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珠海普瑞达持有公司 19,997.36 万股股份,占公
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7.6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的基本情
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4 日
出资总额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延铭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0950(集中办公区)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经营范围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普瑞达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单体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珠海普瑞达 35,614.49 24,007.39 - 14,058.6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徐延铭合计控制公司 28.02%股份的表决权,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徐延铭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情形具体为:
控制珠海普瑞达所持有的公司 17.66%股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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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珠海普泽二号的实际控制人,并因此可控制珠海普泽二号所持有的公司
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泽高普、珠海旭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该等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可控制该等股东合计所持有的公司 5.74%股份的表决权;
此外,徐延铭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参与发行人日常
经营与管理。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徐延铭控制的珠海普瑞达与珠海普泽二
号、珠海普明达、珠海际宇、珠海普宇、珠海际宇二号、珠海惠泽明、珠海凯
明达、珠海泽高普、珠海旭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及
处理与公司有关事宜时采取一致行动,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珠海普
瑞达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同时,徐延铭与珠海普瑞达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就珠
海普瑞达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时应当保持一致,各方未能达成一致
意见时,则以徐延铭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徐延铭的基本情况如下:
徐延铭,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301031966********,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尔滨光宇电源有限公司、杭州金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
司等;200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同时担任冠宇先
进新能源董事、浙江冠宇董事长,担任珠海普瑞达、珠海普泽二号执行董事,
担任珠海普云、珠海普泽、珠海普明达、珠海凯明达、珠海惠泽明、珠海际宇、
珠海旭宇、珠海泽高普、珠海普宇、珠海际宇二号、冠智投资、珠海冠启、冠
和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延铭先生自 2017 年 4 月起担任珠海市智能制造联
合会会长,自 2019 年 8 月起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并于 2020 年 4
月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25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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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工信部 2024 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企业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徐延铭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
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H38)”之“电池制造(CH384)”。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
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之“电池制造行业(C384)”之
“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 电子核心产业-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
造(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 4 月
修订)》,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科创板重点推荐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
的“电子信息”领域。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管理部门为工信部和发改委。工信部主要负责对行业
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组织制定并实施工业领域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技
术标准,加强工业运行监测与行业管理,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改造,
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发改委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
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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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在行业的行业自律管理机构为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
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具体职能为: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参与制定
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
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活动,为行业培育市场;
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等。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具体职能包括: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
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依法开展行业生产经营统计与
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
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
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落实;推进电池行业环保和节能工作,加快废
旧电池回收再利用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锂离子电池行业及其下游应
用领域的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
颁布时间 文件名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号
发挥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行业中的
《电子信息制造业 工信部、国 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
行动方案》 管理总局 通过统筹资源,加大锂电池等产业的
支持力度,以优化产业结构。
该标准规定了锂离子单体电池、电池
模块、电池包、电池簇及电池系统的
《锂离子电池编码
规则》
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质量溯源
体系。
《新能源汽车、锂
国家市场监 制定 30 项锂电池国家标准,聚焦安
督管理总局 全、能效、绿色低碳等方向。
准提升行动方案》
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引导技
《锂离子电池行业
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对电池能量
密度、循环寿命等指标提出要求,推
本)》
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指 鼓励类条目明确覆盖锂离子电池以及
本)》 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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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颁布时间 文件名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号
前瞻布局新型储能等产业标准研究,
聚焦锂离子电池领域,研制电池碳足
《新产业标准化领 工信部等 4
航工程实施方案》 部门
键原材料及零部件标准,以及回收利
用标准。
《关于对锂离子电 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
池等产品实施强制 国家市场监 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
性产品认证管理的 督管理总局 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实施强制
公告》 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管理。
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进一步稳定
《关于促进电子产 发改委、工
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加快推动电子
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
施》 门
乡。
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加快
研发固态电池、钠离⼦电池等新型电
《关于推动能源电
工信部等 6 池,提⾼锂、镍等关键资源保障能
部门 ⼒,⽀持建⽴锂电等全⽣命周期溯源
意见》
管理平台。持续开展光伏、锂电等综
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建设。
保障锂电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因
《关于做好锂离子 时因需适度扩⼤⽣产规模,引导锂电
工信部、国
电池产业链供应链
协同稳定发展工作
管理总局 公共服务供给能⼒,优化管理服务,
的通知》
引导锂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开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等
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
《“十四五”新型
发改委、国 研究,集中攻关超导、超级电容等储
家能源局 能技术,研发储备液态金属电池、固
案》
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
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
(三)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
池。公司产品以消费类电池为主,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也在逐步有重点的布局中。
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周期性主要受上游电池材料的技术发展和下游消费电子
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装置等发展状况的影响。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消
费电子产品的融合正加速产品更新换代,为消费电子行业注入增长动能;新能
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发展带动动力及储能类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在消费类电池业务领域,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消费电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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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正处于创新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新兴市场需求增长、国内 3C 端消费补贴以及
高端产品需求持续攀升等因素的积极影响下,2025 年全年行业继续维持稳定增
长,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持续向好。另一方面,可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
蓝牙音箱、AR/VR 设备等新兴电子领域依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此外,随
着 AI 浪潮的兴起以及开源大模型的问世,各大厂商都在积极探索与 AI 大模型
融合发展的新契机,AI 有望引领消费电子新一轮的产品创新周期,从而刺激终
端需求进一步增长。根据分析机构 Omdia 发布的报告,2025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
出货量约 2.2 亿台,同比增长 7.5%。根据 IDC 数据,2024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
量为 12.36 亿部,同比增长 6.4%;2025 年达 12.60 亿部,同比增长 1.9%。在可
穿戴设备领域,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数据,预计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将从
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领域,动力锂离子电池在汽车、船舶、航空航天、
新型储能、通信基站、数据中心、电动两轮车、其他工业动力等国民经济的多
个行业得到快速而广泛的应用。其中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肩
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任,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从高速增长阶段步入稳定发
展阶段,从而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同步增长。汽车电动化趋势进一步明确,动力
类电池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
背景下政策持续利好,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
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电网侧、发电侧和用户
侧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行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
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5 年我国储能电池销量 499.6GWh,同比增长
从全球视角看,锂离子电池行业同样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未来随着 5G、物
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消费电子产品的融合,将
会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推动消费电子行业保持增长态势,
预计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将稳步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广泛普及和能源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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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市场的快速发展,锂电池作为核心能源载体的需求将继续增长。根据 EVTank、
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
展白皮书(2026 年)》,2025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为 2,280.5GWh,
同 比 增 长 47.6%; 预 计 2026 年 和 2030 年 锂 电 池 全 球 出 货 量 将 分 别 达 到
场规模为 600 亿美元,预计 2034 年该市场将达到 1,496 亿美元,2026-2034 年复
合年增长率为 10.69%。行业技术革新、供应链区域化布局以及产业集中度的提
升,将成为未来竞争格局演进的关键驱动力。在全球智能制造升级的大背景下,
随着品牌商对电池产品质量要求的提升和人力成本的上涨,电池制造企业越来
越多地追求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制造方式,从而有效提升其中长
期的竞争能力。
(1)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集中度逐步提升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锂离子电池行业正从单纯的产能
扩张和成本优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工信部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
范条件(2024 年本)》,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
本,并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的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
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在此背景下,
生产商将更加注重技术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行业准入门槛逐渐提高。
与此同时,随着大规模产能扩张及智能化制造技术的不断应用,锂电池行
业正经历由产能不足到结构性过剩的转型调整期。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
企业将通过技术迭代和资源整合不断强化竞争优势,其中具有全球化布局、产
品多元化以及强大资金与技术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将占据优势。预计行业集中
度将持续提升,头部企业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扩大。
(2)终端产品高端化及与 AI 的广泛结合带动电池技术升级,驱动电池厂
商以高质量发展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在机身轻薄化和集成度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下,终端厂商难以仅依赖扩大
电池体积来满足续航需求,因此更加依赖于电池材料体系与结构设计带来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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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升。同时,AI 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并推动产业
加速迭代。在此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利用有限体积并实现更高能量密度,且
在高负载工况下保持良好循环寿命与安全性的电池方案,逐步成为高端智能终
端产品的关键配置要素,如“钢壳结构”与“叠片工艺”正成为面向高端消费
电池的主流技术组合之一。钢壳结构可以实现弧形、多边形等异形结构,进而
提升设备内的空间利用率,实现同等设备尺寸下内置电池容量提升。钢壳电池
在高空间利用率、高能量密度设计、高电池整体机械强度、长循环寿命、良好
的散热性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更好地契合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电池的严
苛要求。
(3)快速响应市场、定制化生产将成为行业重要发展趋势
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周期较短,因此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设计和生产需要
与终端需求变化同步,不断完善和升级现有产品,并根据下游热点产品推出匹
配的电池系列。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向高算力、多功能、轻薄化方向深度发展,
消费电子领域对锂离子电池的性能要求持续提升,进而对电池电芯制作与封装
工艺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以大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 AI 技术驱动智能手
机及穿戴设备等终端进入新一轮产品创新周期,终端厂商对匹配新兴消费电子
产品的更多类型高性能电池需求更加迫切,对电池厂商的产品体系、技术研发
能力、定制化开发及生产能力、质量稳定性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四)行业竞争情况
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市场集中度较高,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头部锂离子
电池厂商占据了行业内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该等厂商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生产经
验的积累,依托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优质可靠的产品质量,与下游客户形成了
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占据了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相比于日本和韩国,我国
锂离子电池行业起步较晚,但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锂离子技术不断进步
以及下游应用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迅速。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行业头部领先地位。公司长
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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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统计报告,2025 年公司
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
全球第二,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前三。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下游市
场优质客户,并不断提高公司在战略客户采购中所占的份额。随着生产经营规
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规模优势日益凸显,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技术持续
迭代、客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强实力。
(1)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与 ATL、三星 SDI、
LG Chem/LG 新能源等企业开展竞争,其简要情况如下:
ATL 成立于 1999 年,总部设在中国香港,是日本上市公司 TDK 集团下的
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宁德和东莞均设有生产基地,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芯和
电池组生产商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
手表、蓝牙耳机、AR/VR 设备、智能门锁、移动电源等众多消费电子产品中。
根据日本上市公司 TDK 披露信息,主要子公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财年
营业收入为 5,089.35 亿日元。
三星 SDI 成立于 1970 年,总部设在韩国京畿道龙仁市,是三星集团在电子
领域的附属企业,产品包含电动车电池、储能系统(ESS)电池、用于 IT 设备
的小型锂离子电池、电子材料(用于半导体、显示器)等。根据三星 SDI 官方
披露信息,其 2025 财年营业收入为 132,667 亿韩元。
LG Chem 成立于 1947 年,总部设在韩国首尔市,是 LG 集团的子公司,业
务领域涵盖石油化学、尖端材料、生命科学等,其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LG 新能源由 LG Chem 电池业务分拆而来,2020 年 12 月开始独立运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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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Chem 的控股子公司,产品包括动力电池、小型电池、储能电池等,其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6,718 亿韩元。
(2)行业内其他主要企业
成立于 1998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系比亚迪全资子公司,产品
主要包括锂离子电芯、电池 PACK 等,形成以锂离子动力电池应用为主导、以
高端消费电子锂离子电池应用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储能锂离子电池应用为前景
布局的市场结构。根据比亚迪 2025 年度报告,比亚迪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成立于 1997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制
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及模组,2011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挂牌上市。根据欣旺达 2025 年度报告,其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632.46 亿元。
成立于 2001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惠州市,主营业务为消费电池(包括
锂原电池、小型锂离子电池、圆柱电池)、动力电池(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及
其电池系统)及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9 年 10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亿纬锂能 2025 年度报告,其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成立于 2001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一
次电池(锂铁电池、锂锰电池、锌空电池等)、钠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储能、新能源汽车、轻型动力、消费数码等。2015 年
年营业收入为 119.44 亿元。
成立于 2002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主营业务为消费类和储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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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2022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
市。根据豪鹏科技 2025 年度报告,其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58.67 亿元。
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总部设在中国重庆市开州区,主营业务为消费类可充
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方形电池、扣式电
池、圆柱电池、异形电池、针型电池,于 2022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根据紫建电子 2025 年度报告,其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3.25 亿元。
(1)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密切关注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的发展,始终坚持自主创
新和自主研发,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在此基础上,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成功实现了钢壳锂电池的技术开发。钢壳电池由于其
工艺复杂程度高,行业内企业目前普遍处于技术验证向规模化应用转化的关键
阶段,具备量产能力的企业较为有限;尤其是在高端智能手机领域,目前仅有
珠海冠宇和 ATL 具备量产能力。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成功量产 25%高硅负极
电池,由于掺硅比例的提升,该电池体积能量密度高达 900Wh/L,处于行业领
先水平;广东省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研发项目成功通过验收并实现装车示范,全
固态电池实验线建成投运,消费类半固态电池通过客户验证。公司高度重视对
产品的研发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
了“高温电池技术”、“数码电池电解液技术”、“钢壳高能量密度电池技
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穿戴用电池”等
核心技术,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
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积累了从产品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正负极
材料、隔膜材料、电解质材料及设备工艺的研发与改进经验,具备强大的持续
研发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护工作,相关核心技术已取得多项专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 2,663 项,其中发明专
利 89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737 项,外观设计专利 32 项,拥有境外授权专利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并将重点加大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及储能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投入,提
高研发效率和产品创新竞争力。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竞争力、行业经验丰富、掌握着锂离子电池核心技术的
专业技术研发团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团队共有研发人员
学、武汉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
名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实现科研资源的高效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已广泛应用于
公司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系列产品中。消费类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智能清洁电
器、电动工具等消费电子产品;动力类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
业无人机、电动摩托车等产品;储能类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通讯备
电、工商业储能等产品。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
充分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并在动力及储能电池领域积极探索。
(2)客户优势
客户资源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十多年来,公司深
耕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依托高效的技术创新能力、严格的生产制造管理体系
以及突出的产品质量,已成功进入多家全球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笔电类产
品业务方面,公司依托长期技术积累与战略布局,持续深化与惠普、联想、戴
尔、苹果、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等全球头部电脑品牌厂商的合作;手机
类产品业务方面,公司与苹果、小米、华为、荣耀、OPPO、vivo、联想、中兴
等智能手机厂商持续开展深度合作。未来公司将积极维护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
系,进一步加深与客户的合作深度,并积极开拓新客户,维护和发展优质的新
老客户资源。
此外,上述国内外品牌厂商基本都采用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即以认证和
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能力、服务质量、产品品质等
方面进行分析考察,在初步评审通过之后,客户会陆续发给企业少量订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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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试生产合格之后才会正式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中。从与新客户接触到
正式进入其供应链条整个审核过程不但环节多、要求高,而且周期较长,部分
行业龙头客户需经长达两年的考察才会开始下正式订单。这种机制对管理能力
不强、生产控制不严格的市场竞争者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3)团队优势
公司在锂电池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一支专业背景突出、行业经验丰富的核
心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在锂离子电池行业从业多年,熟悉适合行业特征的
管理模式,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锂离子电池行业宏观走势、市场方向以及技术
路线,制定了适应市场变化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保证公司生产经
营的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项目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保证团队成
员的稳定性;对团队多层次人才进行定制化培训,促进公司团队不断创新和成
长,综合提高公司人才和技术储备能力,使公司保持持续的竞争力。
(4)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始终以智能制造为导向,在产线升级和新产线建设时持续推进自动化、
信息化、智能化,改善产品品质,提高产品制造良品率和人均效率以响应客户
需求,提升公司制造水平。公司电脑类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被工信部、中国工业
经济联合会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宇电
源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此外,公
司产品种类齐全,产品应用范围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可穿
戴设备、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电
动摩托车、家用储能等,产品类别覆盖电芯、PACK、模组和电池系统;公司拥
有覆盖锂离子电池完整产业链的生产制造能力,已经实现了全产业链发展布局,
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2025 年,公司被工信部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评为“第二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被广东省制造业协会等多组织联合
评为“2025 年广东省制造业企业 500 强”第 50 位。
公司具有稳定的高素质运营管理团队,管理流程完善,对产线建立了持续
改进方案,能够针对内外部需求的变化做出快速有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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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已通过多家知名品牌商严格的供应商资
格认证,与知名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厂商、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储能系
统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靠优异的综合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公
司的锂离子电池产品不仅在客户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认证测试中表现稳居行业前
列,在终端产品中更是表现突出,在一致性、安全性、稳定性等多方面均处于
行业先进水平,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极高的认可度和美誉度。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发、
生产的消费类电池实现盈利,并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
布局。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坚持以
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策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部门
协同合作的研发模式。公司借鉴集成产品研发(IPD)的管理思想,构建了从理
论模型到产品验证的快速高效研发流程。其中,基础研发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
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
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
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平台开发关注中长
期技术平台战略目标的达成,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
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
展的设计体系;产品开发依据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向
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的电池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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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原材料和设备,原材料主要包含正极材料、负极材
料、电解液、隔膜、电池保护板、铜箔、铝箔和铝塑膜等,设备主要是公司常
规生产所需设备。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及订单、BOM、
库存情况确认物料请购需求,并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原材料价格趋势情况,选
择提前锁单备货或者按需采购等不同策略。对于常用物料,采购部一般在合格
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对于新物料,采购部
在已有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寻找能供应该新物料的供应商,或者寻找和开发新
的物料供应商。公司依据供应商开发控制程序执行新供应商选择、开发、审核
程序,在进行样品测试、供应商审核、价格确认等工作后,最终选择合适的供
应商供货。此外,公司也存在少量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设备采购主要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进行。采购部接到批准的设备请购
需求,从设备已有合格供应商名单或新引入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进行招
标或通过商业洽谈采购。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与客户就出货量
和出货时间达成意向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原材料交货期、
产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进行测算,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进行适量的产
品备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不断提高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采用
柔性化生产线,可以实现不同型号产品的快速切换,同时结合精益生产体系,
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改善产品质量、降低
成本和缩短产品交货周期。
公司存在将部分材料处理工序如隔膜涂覆委外加工的情况。隔膜涂覆等外
协工序并非公司核心生产工序,委外加工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地发挥专
业化分工优势。
公司所生产的锂离子电芯和 PACK 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件,公司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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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
商体系,并接受终端客户直接管理。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国内外笔记本电脑、
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以及汽车、行业无人机、家庭储能等动力及储能领
域的大型品牌厂商。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根据终端客户对公司采购产品的
不同,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
(二)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
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产品具有充电速度快、能量密度高、使用寿
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可满足各类消费产品对电池的各项要求。公司电池产
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公司消费类电池
产品包括电芯及 PACK,应用领域涵盖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
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领域;公司动力类电
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 和系统,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
机、电动摩托等领域;公司储能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RACK 和
储能系统,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等领域。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深耕消费电池领域,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加大对笔记本电脑、
手机等核心应用领域的投入,以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集中现有资源和技术
优势大力发展汽车低压电池和工业无人机电池业务,积极探索高倍率电池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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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用场景,并视市场机会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审慎把握储能及汽车高压动力
电池等业务的机会,与高端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品牌影响力。
从业务深度上,公司将不断丰富产品体系,提高产品性能,满足多元化的
客户需求;从业务规模上,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加大研发与生产投
入,实现产品性能、产量与销量的同步提升,驱动企业持续增长。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高标准的研发中心,持续优化研发人才梯
队建设和资源配置。优化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确
保技术创新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提升研发成果的转化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同时,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构建更完善、更具前瞻性的研发保护体
系,为长期技术领先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与生产工艺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制程控制能力
和工艺水平,提高产品从开发到交付的全流程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通过加
大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投入和产线布局的持续优化,降低人力成本,提升生
产柔性与稳定性。此外,通过构建柔性化、多样化的制造平台,增强生产制造
技术的适应性与领先性,以满足市场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从而巩固和扩大
品牌影响力与市场份额。
企业竞争力已不仅是单体企业的竞争,更是供应链体系的竞争。为此,公
司对内要求持续优化流程,提高对原材料的把控能力和检测能力,强化生产计
划与采购计划的协调联动;对外致力于与供应商构建共生共荣的伙伴关系,特
别是与关键供应商建立战略层面的深度合作。通过内外并举,在保障产品品质
的同时,实现成本控制和交付周期的持续优化,推动与上下游伙伴的协同发展,
共同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
公司将积极对标行业标杆,系统梳理并优化内部业务流程,构建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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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整体管理效能。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将不
断完善招聘、培训、薪酬及绩效管理体系,以吸引和留住行业优秀人才。通过
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激发组织活力与创
造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公司发展战略
面对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持续拓宽、市场需求蓬勃增长的行业浪潮,公司
将坚持“守正创新”的发展路径,即在巩固并扩大消费类电池的基本盘优势的
同时,依托现有技术积淀,精准切入汽车低压电池、无人机电池等高倍率电池
细分赛道。公司将采取“梯次布局、重点突破”的策略:集中资源和技术优势,
优先发展能快速创造利润增长点的汽车低压电池及无人机电池业务,积极探索
高倍率电池的创新应用场景,并视市场机遇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审慎把握汽车
高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业务的机会,确保发展节奏稳健、风险可控。
消费类电池为公司的核心基石,当前正面临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强者
恒强”市场格局。作为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头部企业之一,公司将持续发挥规
模与技术先发优势,在抢占市场份额的同时,以创新驱动产品迭代,保持技术
领先性与制造柔性,灵活响应市场多元化需求。
未来,公司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投资布局仍主要集中于笔记本及平板电脑
电池、智能手机电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的资金也主要投向于前述领域。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核心
产品的市场渗透率与客户黏性,为深度挖掘潜在客户奠定基础。
同时,在 AI 广泛应用于智能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并推动产业加速迭代背景
下,公司将适度加大对无人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清洁电器及电动工具电池
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投资力度,逐步丰富消费类电池产品矩阵,保持公司在新一
轮消费电子创新周期中的竞争优势,积极把握技术和产品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
动力及储能类电池生产是公司锚定的重要战略增长极。目前,该板块已初
步构建起覆盖汽车低压电池、行业无人机电池、家庭储能电池及电动摩托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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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的产品体系,客户矩阵涵盖上汽、智己、GM、捷豹路虎、理想、奇瑞、广汽、
吉利、Stellantis、奔驰、蔚来、大疆等。尽管当前产能规模有限,但已具备良
好的发展基础与成长空间。
在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转型的大浪潮下,低压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是大势
所趋。公司将聚焦汽车低压锂离子电池赛道,通过差异化路线避开行业同质化
竞争,巩固并扩大与全球领先的无人机制造商大疆的合作关系,探索高倍率电
池的其他应用场景;并视市场机遇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审慎把握汽车高压动力
电池和储能电池等业务的机会。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
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
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
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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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
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
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
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
(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1)除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
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
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2)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
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
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类金融业
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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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合计 205,058.87 2,582.72 0.3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07,680.58 万元,
均为结构性存款,不存在其他类型的投资。结构性存款为一般性现金管理工具,
系公司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保本产品,具有
收益波动性低、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风
险较高的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5,033.61 万元,主
要系应收退税款、应收员工借款及备用金、保证金、押金等,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0,725.73 万元,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模具费摊销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4,013.43 万元,系对
联营企业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
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承接主体,瞄准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
高效率的规模化储能装备和技术,以打造“研发-测试-中试-实证”为一体的产
学研用创新主体为目标。公司通过参与相关产业联盟,与该研究院及其他成员
单位在新型储能领域开展协同合作,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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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储能技术和装备,聚焦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超导储能、热储能、氢
储能等五大领域以及全过程安全、能量精准管控、创新智慧调控等三个规模化
支撑技术,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造具
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高地,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因此,公司对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29,486.13 万
元,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
该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财务
项目 期末余额 主营产品
性投资
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
有限公司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 锂电池关键生产设备,注液机、涂布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机、卷绕机等
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
合计 29,486.13
注 1:2026 年 4 月,公司将持有的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1.25%股权转让给道
氏技术之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方已完成股
权转让款的支付。
注 2:2026 年 1 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上市公司佛塑科技换股收购,因
此公司目前持有佛塑科技(000973.SZ)股份。
(1)华创新材
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家专
业从事锂电铜箔研发与制造的企业,珠海冠宇于 2022 年 9 月对其进行投资。华
创新材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码与储能电池领域。
铜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柔韧性和适中的电位,耐卷绕和辗压,制造技术
成熟,在锂电池结构中充当负极活性材料的载体和负极集流体,是锂电池的关
键材料之一。华创新材自 2021 年起成为公司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铜箔,双方
已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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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华创新材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格瑞芬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道氏技术(300409.SZ)的控股子公司,珠
海冠宇于 2022 年 6 月对其进行投资。格瑞芬作为其碳材料业务板块的运营平台,
其主要产品为碳纳米管导电剂和石墨烯导电剂、石墨化加工和硅碳负极材料。
单壁碳纳米管是硅碳负极规模化应用所必需的核心材料。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
池的主要原材料,硅碳负极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等优点,是较具潜力的下一代
负极材料之一,与公司业务和未来战略具备高度协同性。
此外,格瑞芬下属子公司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导电剂供应
商之一。公司自 2020 年起向昊鑫科技采购导电剂,双方已建立起稳固的合作关
系。
综上所述,公司对格瑞芬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且报告期后已退出。
(3)金力新能源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珠海冠宇于 2022 年 6 月对其进行投资。金力新能源是国内湿法隔膜领先企
业,在隔膜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2025 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总体出货量达
到 328.5 亿平米,其中金力新能源出货量行业排名第二;根据金力新能源信息
披露,金力新能源的技术、规模与交付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并已切入宁德时
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瑞浦兰钧等知名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市场
认可度较高。
隔膜是锂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发行人对隔膜的
需求也将不断增加。为了强化发行人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稳定性,发行
人与金力新能源开展在隔膜领域的合作。
已成为佛塑科技的主营业务之一,公司目前持有佛塑科技(000973.SZ)股份。
公司持有佛塑科技(000973.SZ)系受金力新能源整体换股安排进行,换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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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的主要业务构成之一仍为发行人上游的隔膜材料,发行人对于金力新
能源(含换股后的佛塑科技)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对金力新能源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嘉拓智能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璞泰来(603659.SH)的控股子公
司,珠海冠宇于 2023 年 6 月对其进行投资。嘉拓智能作为璞泰来自动化装备与
服务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嘉拓智能的产品涵盖双面高速高精度极片涂布机、
隔膜涂布机、凹版底涂机等明星涂布系列设备,是国内较早实现涂布设备国际
化的企业之一。同时,嘉拓智能已实现注液机、化成分容、叠片、卷绕、分切
等环节核心锂电设备的批量稳定供货。
公司向嘉拓智能采购的设备包括化成分容一体机、隔膜分切机等生产设备,
嘉拓智能已成为公司重要的设备供应商。
综上所述,公司对嘉拓智能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致信天城
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珠海冠宇于 2025 年 12 月
对其进行投资。致信天城主营业务为无离型剂薄膜、结构塑胶等的研发与生产。
致信天城的结构塑胶是锂离子电池中最重要的隔膜材料之一,该种原材料
在电池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为了强化公司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稳
定性,公司与致信天城加强合作,2025 年致信天城已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综上所述,公司对致信天城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8,612.72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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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是否财务性投资
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82.72 是
嘉兴鋆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30.00 否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否
合计 8,612.72
(1)海盐鋆昊臻选
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 SVA142;
珠海通沛负责海盐鋆昊臻选的管理和运营,已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0622。
根据海盐鋆昊臻选出具的说明,其重点关注先进制造及半导体、环保新能
源、医疗大健康与大消费等领域,其中先进制造、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虽然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但未来的合作计划尚不明晰,基于谨慎性考虑,
发行人将对海盐鋆昊臻选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对海盐鋆昊臻选的出资份额 4,000.00 万元作为财务性投资已从 2022 年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后出资份额未有发生变
化。
(2)嘉兴鋆百
嘉兴鋆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已履
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 SASS29;珠海通沛负责嘉兴鋆百
的管理和运营,已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0622。
结合合伙协议及嘉兴鋆百出具的说明,该基金专项用于投资于浙江冠宇单
一投资标的,现有底层资产为浙江冠宇,该基金未来无投向其他标的或转换投
资标的的计划。
有限合伙人认缴嘉兴鋆百 5,040.00 万元出资份额。浙江冠宇系发行人的控股子
公司,主营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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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对嘉兴鋆百的投资专项投资于公司子公司浙江冠宇,符合
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新源邦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成立,系上市公司新宙邦
(300037.SZ)子公司,珠海冠宇于 2025 年 12 月对其进行投资。新源邦聚焦锂
电池粘结剂及固态电解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粘结剂是所有锂电池生产制备
中必需的聚合物材料,固态电解质是下一代半固态和固态锂电池的关键材料,
属于公司锂电池的上游材料领域。
综上所述,公司对新源邦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9,506.67 万元,
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财务性投资
预付工程、设备款 14,765.71 否
预付返利款 2,573.64 否
大额存单 2,092.96 否
合同资产 74.36 否
合计 19,506.6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大额存单。其中大额存单系公
司购买的保本产品,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率固定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较低,发
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最近一期末
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规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新投入和拟
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
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施及拟实施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
是否为
投资
序号 投资标的名称 主要产品及协同性 投资时点 财务性
金额
投资
杭州昊迪股权 专项基金投资兰溪致德新能
(有限合伙) 属于锂电池上游材料
是(基
主要产品是硅基 OLED 微型
视涯科技股份 于谨慎
有限公司 性认
叠的下游客户
定)
空间显示类 AR 眼镜,属于
XREAL Ltd.
(开曼)
域潜在客户
昆山致信天城
电子材料及相关功能性薄膜
产品,属于锂电池上游材料
公司
深圳新源邦科 固态电解质、粘结剂和分散
技有限公司 剂等,属于锂电池上游材料
敷形材料、胶黏剂及复合材 已签署投资协
东莞希乐斯科
技有限公司
材料 664.64 万元
杭州昊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已履
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基金编号为 SBPE98;珠海钧瀚负责杭州昊迪
的管理和运营,已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71445。
迪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为 2,000.00 万元。
根据合伙协议及杭州昊迪出具的说明,该基金将专项用于投资兰溪致德,
即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现有底层资产为兰溪致德,该基金未来无投向其他标
的或转换投资标的的计划。
兰溪致德是一家锂电池用高容量硅负极材料研发商,专注于锂电池用高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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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硅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公司的产业链上游。
综上所述,公司对杭州昊迪的投资专项投资于兰溪致德,该基金未来无投
向其他标的或转换标的的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股票代码 688781.SH,珠海冠宇于 2026 年 3 月参与其科创板 IPO 战略配售。
视涯科技是全球领先的微显示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产品为硅基
OLED 微型显示屏,并为客户提供包括战略产品开发、光学系统和 XR 整体解
决方案等增值服务。根据视涯科技披露,视涯科技与发行人属于经营业务具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企业。
综合考虑视涯科技的产品为硅基 OLED 微型显示屏,与公司具有部分共同
的下游客户;此外,视涯科技子公司上海秋葵扩视仪器有限公司属于公司行业
下游,发行人主要为其提供消费类电池产品,具有一定的战略合作前景,但视
涯科技核心业务与公司目前尚不属于直接上下游,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该
等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已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扣除后的本次募集资金
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XREAL 是一家拥有全球消费者基础的领先 AR 眼镜公司,珠海冠宇于 2026
年 3 月对其进行投资。XREAL 以自有品牌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 AR 眼镜,
并提供相关产品与服务,属于公司下游领域。公司主营的锂离子电池是 XREAL
所主营的智能可穿戴设备的主要零部件之一。
公司对 XREAL 的投资属于基于下游客户合作意愿开展的产业协同型投资,
有助于深化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空间显示类 AR
眼镜领域的下游渠道布局。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 XREAL 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下游的投资,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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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
属于基于直接上下游合作关系开展的产业协同型投资,有助于深化公司与上下
游之间的业务合作,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详见本小节“(二)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包括类金融业务)”之“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之“⑤昆山致信天城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和“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之“③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希乐斯设立于 2021 年 6 月,是一家专注于敷形材料、胶黏剂、粘接剂及复
合材料研发的企业。珠海冠宇已就投资事项签署投资协议,投资金额 664.64 万
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112 万元。粘接剂是锂电池
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辅料,系发行人产品上游材料领域。
因此,发行人对希乐斯的布局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权益投资以外,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存在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出于现金管理的目的
购买该等产品,其属于低风险、利率可预期、收益较稳定的保本型产品,不属
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6 年 3 月 9 日)前六个月起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施及拟实施的投资主要是基于产业链上下游
布局及合作而进行,基于谨慎性认定存在一项财务性投资,为认购视涯科技
七、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一)科技创新水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共有 27 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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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核心技术描述
号 来源
针对电池处于高温使用状态时易产生气体使电池发
生鼓胀的问题,公司开发出的高温电池技术适用于
高温电池 笔记本电 自主
技术 脑电池 研发
技术已成功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获得了
全球众多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商的高度认可。
公司一直致力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技术的自主
研发,针对消费电子产品开发的数码电池电解液技
数码电池 术能明显改善电池性能,尤其是循环寿命和低温性
消费类锂 自主
离子电池 研发
术 1,000 次),低温(-20℃)环境下放电容量保持率可
提升 50%以上,目前该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司消费
类锂离子电池产品。
公司立足于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战略性布局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发。该技术通过搭配
使用高电压正极、高克容量混合负极及新型隔膜等
高能量密
关键材料,结合厚电极等工艺技术,大幅提升了电
度电池关 消费类锂 自主
键材料应 离子电池 研发
时间。新一代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较上
用技术
一代电池产品能量密度进一步提升,循环寿命可达
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平台已在开发中。
为满足客户对快充电池的需求,公司持续研发快充
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通过整合具备快充能力的
正负极材料、高离子导电率电解液、新型低阻抗电
快充电池 手机及笔
自主 池结构,公司开发出可支持不同倍率(如
研发 1.5C/3C/5C/10C/15C)的快充电池,充电速度可以满
应用技术 电池
足不同产品的需求。新一代电池能量密度提升 4%以
上,第七代闪充锂离子电池平台及第八代超级快充
锂离子电池硅体系平台已在开发中。
安全性是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性能指标之一。依托高
安全涂层、高安全隔膜、高热稳定性正负极材料等
高机械滥 关键技术,公司开发出可满足针刺、重物冲击、挤
消费类、
用安全电 自主 压、跌落、剪切等测试的安全电池,并已在多个客
池关键应 研发 户项目实现量产。目前,第六代的高安全电池技术
离子电池
用技术 平台已完成开发,基于此平台的新一代电池,在实
现容量与能量密度双重提升的同时,安全指标仍保
持行业先进水准。
STP 技术(Special Tab Process),亦被称为 CTP 技
术(Central Tab Process),即极耳中置技术。该技术
提供了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极片结构,与极耳布置
在头部空箔上的常规锂离子电池极片结构相比,STP
手机及笔 技术理论上可实现将极耳布置在极片上的任意位
STP 技术 自主
/CTP 技术 研发
电池 为二进行了并联,起到了降低电池内阻的作用,可
提升电池的功率性能,实现更快的充电速度。该技
术已导入量产。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开发出单
面激光焊接技术 LTW(Laser Tab Welding),可进
一步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降低焊印凸起,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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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核心技术描述
号 来源
柔性更强,焊接一致性更好。此外,公司通过胶纸
内嵌方案,进一步降低极耳位置厚度,提升电池能
量密度约 0.5%-1.0%。
全自动异形叠片技术通过整合高精度模切设备、高
精度 CCD 视觉系统和高精度机器人,实现了产品的
高精度生产,其中模切精度和叠片精度可达到行业
内较高水平。相较传统“Z”形叠片技术,该技术可
使模切精度提升 50%-60%、叠片精度提升 40%-
全自动异 手机及笔
自主 60%,且可同时实现平面异形、立体异形结构,实现
研发 了产品结构及外形的多样化。该技术已导入量产。
术 电池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高速叠片技术,相较于
传统“Z”形叠片技术,该技术可以使单机叠片效率
大幅提升,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精度的情况下,大幅度
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同时采用低成本技术,降低模
切费用和换型成本,整体成本降幅 10%以上。
柔性自动线整线采用非接触式定位(机器人+视觉定
位方式)替代传统夹具接触式定位,定位精度更
高;相较于传统产线,柔性自动线换型无需人工调
手机及笔 整夹具,单机换型时间≤2h,单机换型效率可大幅提
柔性自动 自主
线 研发
电池 运输车)替代人工完成物流周转,自动采集整线控
制层信息。该技术导入量产后,可以快速实现不同
尺寸型号切换生产线,满足“多样化、小规模、周
期可控”的柔性化生产。
提升电池能量密度一直是锂离子电池重点发展的方
向,在电池负极中引入高容量的硅材料是提升能量
密度的重要方式。但是,硅材料在充放电过程中会
高性能硅 手机及笔 带来严重的体积膨胀问题,从而引起电池容量快速
自主
研发
剂技术 电池 能粘结剂,具备优异的粘结强度,在提升电池能量
密度的同时,使电池的循环膨胀率较上一代进一步
降低,大幅提升了电池的循环寿命。该技术已完成
开发。
相较于传统液体离子电池,固态锂电池兼具更高能
量密度和更好的安全性能,是下一代电池技术的重
要方向。在消费类半固态电池方面,珠海冠宇已实
现规模化量产,相关产品顺利通过多家客户的认
证;在动力电池方面,由公司牵头承担的广东省重
消费类、 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的研发与
固态电池 自主
技术 研发
离子电池 收,开发的“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电芯”和“准固态
动力锂电池模组”项目荣获“2023 年广东省名优高
新技术产品”。在全固态电池技术方面,目前已经
建成全惰性气体保护的全固态锂电池实验线,目前
全固态锂电池仍在实验室样品验证阶段,已完成安
时级软包电芯试制。
动力电池 动力类锂 自主 动力电池的低温特性、功率、日历寿命与电解液密
电解液技 离子电池 研发 切相关。动力电池电解液技术包含电解液添加剂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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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核心技术描述
号 来源
术 术以及电解液配方技术。得益于公司的电解液技
术,公司的动力电池产品具备低温冷启动、超高功
率、超长循环寿命以及 15 年以上日历寿命等特性。
该技术已导入量产。
通过对高镍正极和高硅极片、高硅配方及高稳定型
消费无人 电解液等技术元素的开发,将消费无人机的重量能
机高能量 消费无人 自主 量密度提升至 350Wh/Kg;同时兼容快速充电和高功
密度高功 机电池 研发 率放电能力,拥有较长的循环寿命;通过升级结构
率技术 设计和 PACK 技术,进一步拓宽电池包应用工况。
该技术已导入量产。
公司立足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深耕 12V 磷酸铁锂
启停电芯即汽车低压锂电池的技术研发,在正负极
材料及配方、高功率隔膜、高低温兼顾型电解液等
汽车低压 自主 方面取得突破,成功开发出性能优异的 12V 磷酸铁
锂电池 研发 锂启停电芯产品,可满足汽车对低压电池高功率输
电芯技术
出的要求。目前正进一步研发第四代启停电池,目
标达到 50%-60%的低温功率性能的提升,且设计寿
命长达 15 年。
MES 系统集追溯、测试、控制、大数据收集、远程
MES 系统 电芯及 设置于一体,通过万物互联,人、机、料、法、环
自主
研发
行系统) 产 馈,实现了高效率智能化生产。目前阶段系统处于
正常运行中,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锂电池在市场端的使用工况非常复杂,温度分布及
消费者使用习惯带来的充放电速度、充放电深度上
的差异,均会导致不同的失效机理,实验室的测试
高精度寿 消费类、
自主 数据难以预测市场端的真实寿命和失效率。公司基
研发 于在机理、模型和算法方面的积淀,开发出基于多
术 能类电池
种失效机理的竞争失效物理模型,实现了市场端不
同工况下的高精度寿命预测,且通过部分客户端实
际失效数据的验证。
伴随新能源储能市场发展,储能电池需要兼顾更长
的循环寿命,以提升锂电储能的经济收益。公司通
过优化正负极材料、正负极配方添加剂、电解液配
储能超长 储能类电 自主 方等实现常温循环寿命的显著提升,且兼顾能量密
循环技术 池 研发 度及安全性能。该长循环技术在储能应用的过程
中,可以根据市场的不同需求,对体系设计进行针
对性的优化改善,满足不同客户工况使用需求,丰
富公司的储能产品阵列。该技术已开发完成。
公司的高容量手机电池秒充技术,通过采用新型混
合负极和环保添加剂的特定配方,使电芯产品具备
高能量密度、超高导电率和充电时的低温升能力;
创新设计含有新型散热材料的堆叠式电池 PACK 结
手机电池 智能手机 自主
秒充技术 电池 研发
热;匹配多重高效安全保护电路的多层 PCM 电池控
制板,节省空间,有效降低本体发热和实现对电池
整体充电过程温升的精准管控,从而实现手机电池
秒充目标。该技术已完成技术发布并获得客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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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电池管理系统(BMS)性能,对汽车的安全至关重
要。获得 ISO26262:2018 标准认证是全球汽车供应链
厂商的准入门槛之一,也是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
电子产品 开发的必要条件之一。公司 BMS 产品的功能安全开
汽车低压 自主
锂电池 研发
技术 标准,并达到该标准认证体系下功能安全最高等级
“ASILD”级别汽车安全完整性认证。同时,所开发
产品对应的功能安全目标满足 ASILB 的各项指标要
求。
随着汽车行业全面迈入电气化时代,48V 系统正逐步
成为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力量。基于公司长期战略
三元 48V
汽车低压 自主 布局及市场实际需求,公司通过对电池体系设计的
锂电池 研发 深度优化与系统调配,成功开发出兼具高能量密度
技术
与高功率特性的三元体系 48V 电芯产品,可为具有
更高性能要求的应用场景与客户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随着汽车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及智能化,市场
对汽车低压电池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钠离子
电池作为未来具有可观的成本、安全、可持续及性
钠离子启 能优势的电池技术,有望对锂电类启停产品进行补
汽车低压 自主
锂电池 研发
术 研发动态,结合自有 LFP 启停电芯的成熟技术,已
开发出钠离子启停电芯产品,丰富了公司启停电池
的产品矩阵,为汽车在低温场景下提供更加稳定和
高效的电力供应。
通过针对高热稳定性正极添加剂和低熔点极耳及高
温稳定型电解液等技术元素的开发,电池可满足热
手机电池 智能手机 自主
热箱技术 电池 研发
的高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可实现 1000 次以上。该技
术已完成开发。
随着高能量密度需求不断提升,电芯极片的面密度
与活性物质层厚度持续增加,同时,辊压后极片表
面形成一层致密膜导致电解液难以渗入到集流体附
近的活性物质,进而影响电化学反应的充分进行,
且活性物质层厚度增加也延长了锂离子传输路径,
消费类、 对电池倍率性能和循环寿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通
AWG 技 自主
术 研发
能类电池 构建凹槽,缩短锂离子脱嵌通道,拓宽电芯析锂窗
口,降低锂离子迂回度,提高锂离子传输动力学。
此外,该技术可提升电解液的浸润效果,增加储液
空间。此技术针对极片结构进行特殊设计能够提高
倍率性能及能量密度,满足产品高能量密度和快充
性能需求。
卷绕电池因其结构特性,圆弧处易产生锂枝晶,即
手机及笔 圆弧析锂,进而影响电池循环性能和安全。公司开
弧芯稳流 自主
技术 研发
电池 触式、微米级的精密激光处理,在特定圆弧区域主
动创建微观结构(如微孔阵列、沟槽、表面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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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核心技术描述
号 来源
等),从而系统性地调控电池内部的锂离子传输路
径、电解液分布及电流密度场,最终实现负极侧锂
离子均匀嵌入,从源头上抑制局部析锂。
当前消费类电池行业主流采用铝塑膜封装方案,其
可满足基础使用需求,但抗压性较弱,受挤压、穿
刺易鼓包漏液,需外部防护且异形化设计受限。针
钢壳高能 对该行业痛点,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技术应用
消费类电 自主
池 研发
池技术 地。钢壳结构在高空间利用率、高能量密度设计、
高电池整体机械强度、长循环寿命、良好的散热性
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更好地契合高端消费电
子产品对电池的严苛要求。
传统方形电池难以匹配其穿戴产品的电池仓形状,
公司开发定制化异形电池,可与电子产品电池仓实
高能量密
穿戴设备 自主 现完美贴合。该产品依托异型冲压、精密模切及高
电池 研发 精度制造定位技术,成功突破异形电池制作瓶颈,
电池技术
目前已获得多家客户认可,且该类电芯已具备完整
量产能力,正加速向商业化阶段迈进。
锂离子电池制备是一项高精密的过程,对检测能
力、制程稳定性、闭环与快速响应能力要求极高。
在 AI 技术加持下,公司系统可动态学习人工经验,
导入参与 快速迭代检测方案,有效优化产线人力,提升产品
消费类、
锂电池制 自主 质量。同时,公司自研 AI 算法能够实时监控产品过
造的 AI 研发 程数据,结合智能决策算法与边缘计算能力,动态
能类电池
技术 调整设备参数,确保产品稳定性。在日常管理环
节,AI 技术可自动分析产品制造过程数据、制造工
艺文件等,辅助生成优化建议,进一步提升快速响
应能力。
面对新能源汽车对 BMS 安全性、精度及迭代效率的
基于
严苛需求,及传统开发流程碎片化、质量不可控等
ASPICE
痛点,公司落地 ASPICE CL3 全流程开发体系。该技
CL3 流程 汽车低压 自主
的 BMS 锂电池 研发
预防滞后问题,兼顾开发效率与产品性能,达国际
产品开发
先进水平,为公司抢占高端供应链奠定核心技术基
技术
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进展或阶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号 段性成果
相比于上一代产品,
满足大容量快充手机电
能量密度实现
第八代超级快 池产品的需求,开发硅
应用推广 900Wh/L,电池容量提
阶段 升 25%,并且其他性
硅体系平台 用,提升电芯的能量密
能与前一代产品的性
度和安全性。
能保持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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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进展或阶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号 段性成果
较上一代产品满足快
速充电性能的同时,
满足大容量手机产品的 能量密度和电池容量
第七代闪充锂
快速充电需求,进一步 进一步提升,针刺、
提升电芯的能量密度和 重物冲击等高安全测
开发
安全性、循环寿命。 试水平保持不变,能
量密度和电池容量进
一步提升。
相较于上一代安全平
台,其容量提升 10%
第六代高安全 满足更大容量电池的安
以上,能量密度提升
超 5%,针刺、循环等
池平台开发 进一步提升。
性能测试水平保持同
一水平。
针对笔记本电芯,实
现在 1-2C 倍率充放电
提高消费类电芯的能量
情况下,能量密度达
第二代高 ED 密度,开发超高能量密
到 950Wh/L,且维持
平台开发 从而实现笔记本电脑的
命以及 3 年的 ITC
长续航。
(Interval Cycle)性
能。
开发具有更高能量密度
的电池,同时支持 2C 快 在电芯能量密度达到
第十一代高能 充产品需求,达成目标 840Wh/L 以上的基础
电池平台开发 对锂离子电池的高能量 ≥1000 次,同时可支持
密度和快充电速度的性 2C 快充产品需求。
能要求。
启停电池冷启动性能
在第二代基础上提升
降低成本的同时,进一 80%以上;储能电池实
步提升启停电池的冷启 现-20℃充电不析锂,
动性能,以及储能电池 且循环寿命≥10,000
第三代动力电 应用推广 动力及储能类
池平台开发 阶段 电池
车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充 量密度提升的同时,
电速度,建立显著的成 可支持 12min 快充;
本和技术优势。 钠电产品保持低温性
能优势的同时,实现
高温高倍率循环。
(二)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为保持在行业中的技术先进地位,公司从自主研发、人才团队、创新机制、
技术保密措施等多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促进技术持续创新: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坚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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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策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部门
协同合作的研发模式。公司借鉴集成产品研发(IPD)的管理思想,构造了从理
论模型到产品验证的快速高效研发流程。其中,基础研发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
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
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
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平台开发关注中长
期技术平台战略目标的达成,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
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
展的设计体系;产品开发依据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向
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的电池解决方案。
公司针对研发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
过有针对性地引进优秀研发人才、配备先进齐全的研发设备、建立具有市场竞
争力的薪酬与激励机制,并结合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同时配套持续、
系统的培训机制,从多层次、多维度保障公司创新体系保持活力并持续发展。
公司的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并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了切实
保障和维护公司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科技成果,防止核心技术
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通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申请
专利权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多种方式保护公司核心知识产权。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三)
至(六)项规定的情形: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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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九、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实际控制人徐延铭于 2020 年
本公司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务;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
/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
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
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
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
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新增具有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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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在国家大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战略背景下,
消费电子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构成,正迎来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
转型的关键期。
近年来,我国政府根据战略发展布局,相继出台多项规划或指导性文件,
推动锂电池行业的持续发展。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重点产
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
子电池、半固态和全固态锂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列入第一类“鼓励类”。随着
政府鼓励政策的落实,锂电池行业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增长行动方案》,将“锂电池”纳入重点增长领域,设定营收增速目标;明确
提出支持手机向高端化、智能化迈进,支持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发展。
与此同时,政策也在加大对消费类锂电池下游发展的支持。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关于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1745 号),支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
消费品购新,积极拉动内需。《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拓展“人工
智能+”,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2026 年发布的《“人工智
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明确支持 AI 与制造业的结合,鼓励培育智能手
机、电脑、平板、智能家居等 AI 终端,加速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可
穿戴设备等新型终端的产业化、商业化进程,从而推动智能终端的升级。在政
策加码的背景下,随着 AI 与终端设备的融合以及可穿戴设备的快速发展,消费
类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正在发生重塑,同时也推动了对更高质量锂电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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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电子及新兴消费市场空间广阔
在智能手机与笔记本等传统消费电子终端需求回暖,高端智能手机增速创
新高,可穿戴设备及 AI 融合终端等新兴品类持续放量的大背景下,消费电子下
游需求的扩容将进一步传导至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市场,为锂离子电池行业带来
全新的高质量发展机遇。
根据 IDC 数据,2024 年、2025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12.36 亿部、
将战略重心由追求销量规模转向提升产品价值,不断突破创新边界,激发消费
者换机意愿,行业整体向高端化、轻薄化方向发展,可穿戴设备及 AI 融合终端
正在共同重塑“换机/换代”的驱动力。根据 Counterpoint Research 发布报告,
高于同期全球智能手机总市场。苹果、三星、小米等品牌增长领跑高端市场。
在可穿戴设备领域,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数据,预计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将
从 2025 年的 2,193 亿美元增长到 2026 年的 2,573.5 亿美元,预计 2031 年将达到
界正由传统腕戴产品向 AI+AR 等新形态持续拓展;根据 IDC 数据,2025 年全
球 AR/VR 头显与无显示智能眼镜的合计出货量预计为 1,430 万台,同比增长
以高质量发展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在机身轻薄化和集成度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下,终端厂商难以仅依赖扩大
电池体积来满足续航需求,因此更加依赖于电池材料体系与结构设计带来的性
能提升。同时,AI 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并推动产业
加速迭代。在此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利用有限体积并实现更高能量密度,且
在高负载工况下保持良好循环寿命与安全性的电池方案,逐步成为高端智能终
端产品的关键配置要素,如“钢壳结构”与“叠片工艺”正成为面向高端消费
电池的主流技术组合之一。钢壳结构可以实现弧形、多边形等异形结构,进而
提升设备内的空间利用率,实现同等设备尺寸下内置电池容量提升。钢壳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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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空间利用率、高能量密度设计、高电池整体机械强度、长循环寿命、良好
的散热性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更好地契合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电池的严
苛要求。
因此,电池技术升级,尤其是钢壳电池在高端手机、头部厂商的应用,是
消费电子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现。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遇,抢占高端市场份额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向高算力、多功能、轻薄化方向深度发展,消费电子领
域对锂离子电池的性能要求持续提升;与此同时,以大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 AI
技术驱动智能手机及穿戴设备等终端进入新一轮产品创新周期,进一步推动高
性能电池的增量需求。智能手机头部品牌正在积极推进钢壳电池的产品布局,
部分品牌已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穿戴设备因微型化、异形化、环境适应性等
亦对电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能穿戴主要厂商亦在积极推进钢壳电池产品布
局及验证,预计钢壳电池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资,扩大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产能以及生产规模,更
好地满足高端手机消费市场对电池轻薄、长续航、高能量密度、安全防护性和
长循环寿命、散热效率优等技术升级需求,使公司在新一轮消费电子创新周期
中保持竞争优势,积极把握技术和产品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
钢壳电池工艺复杂程度高,具备量产能力的企业较为有限,尤其是在高端
智能手机领域,目前仅有珠海冠宇和 ATL 具备量产能力。公司已熟练掌握钢壳
电池从极片堆叠、壳体焊接、注液化成到密封检测的全链条核心生产工艺,并
对多项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公司开发了高精度视觉引导激光壳体焊接、密
封式循环压力注液、高精度视觉引导注液孔密封、高精度激光法兰切割等技术,
提高了产品尺寸精度和可靠性,进而提升空间利用率和电池能量密度。公司亟
需加快产能建设步伐以巩固技术先发优势,满足下游高端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量
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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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优质产能向头部企业集聚的趋势下,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钢壳电池
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转化,扩大公司在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中的规模化供
给,不断提升对头部手机品牌客户的供应份额;有助于公司紧跟核心客户产品
升级路线,进一步构筑技术与客户壁垒;进而在新一轮行业技术升级中巩固先
发优势和在高端消费电子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强化公司在消费锂电池领
域的丰富产品体系布局。
随着当前下游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持续发展,公司针对新一代消费类锂离子
电池生产与布局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战略布局不断丰富,研发投入、业务扩展
和新品投产也在持续增加。为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满足技术研发创新需求,
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及不断提升全球份额,公司需要进一步强化资本支持及流动
资金储备。本次募资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
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并为未来的战略扩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
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
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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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
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
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本次发行不超过 339,620,655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
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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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
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项目投资总额为 305,447.7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 289,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资本性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 占募集资金比例
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305,447.76 289,500.00 1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金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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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
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珠海普瑞达持有公司 17.66%的股份,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徐延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9%的股份;通过持
有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 60.72%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17.66%的股份;通过其控
制的珠海普泽间接控制公司股东珠海普泽二号所持公司 4.53%的股份;通过担
任珠海际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旭宇、珠海泽高普、
珠海普宇和珠海际宇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 5.74%的股份。以上股
东合计持有公司 28.02%的股份,徐延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徐延铭及其控制的珠海普瑞达与珠海普泽二号、珠海际宇、珠海普明达、
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旭宇、珠海泽高普、珠海普宇和珠海际宇二号
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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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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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项目投资总额为 305,447.7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 289,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资本性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 占募集资金比例
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305,447.76 289,500.00 1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金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
款。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系在现有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
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智能手机领域的钢壳电池产能,属于公司现有业务的
延伸和补充,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通过引进自动化生产线,扩大钢壳电池产能
规模,深化工艺积累,巩固公司在钢壳电池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本项目旨在
把握消费锂离子电池高容量、高安全与长寿命的发展趋势,满足高端智能手机
对电池严苛的性能要求,巩固现有客户并拓展高端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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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旨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与业务扩张所需的流动资
金,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提供稳定的资
金支持,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
为充分把握消费锂离子电池高容量、高安全与长寿命的市场发展趋势,巩
固公司在钢壳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本项目拟通过引进钢壳电池自动化生产线,
扩大钢壳电池的产能规模,深化工艺积累并强化市场供应能力。钢壳结构在高
空间利用率、高能量密度设计、高电池整体机械强度、长循环寿命、良好的散
热性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更好地契合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电池的严苛要
求。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紧跟核心客户产品升级路线,及时响应其对智能
手机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有力巩固现有客户并实现高端市场份额的拓展。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智能手机锂电池技术升级需求
随着智能手机向高算力、多功能、轻薄化方向深度发展,消费电子领域对
锂离子电池的性能要求愈发严苛,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已成为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升级的核心方向。
当前智能手机对电池性能要求持续提升,核心源于多方面的技术升级与市
场需求驱动:一方面,AI 大模型、超清影像、5G 通信等功能的普及,叠加高
刷屏、超大屏的硬件配置升级,让手机整机功耗大幅提升,用户对长续航、高
快充的需求成为硬性指标;另一方面,折叠屏等异形化机型的快速发展,要求
电池适配复杂的机身空间,同时硅碳负极等新型高能量密度材料的应用会使电
池在充放电时出现一定的体积膨胀,对电池的结构约束能力提出新挑战。此外,
用户对手机轻薄化、便携性的追求,要求电池在有限体积内实现性能突破。
钢壳锂电池凭借其独特的技术特性有望成为未来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电池主
要生产工艺之一,具体体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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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软包电池,钢壳电池以激光焊接替代铝塑膜热封装,省去了软包电
池的封边及极耳封装所需占用的空间,同体积下的空间利用率更高,进而提升
电池能量密度。同时,软包电池因冲型和折边工艺导致形状受限,而钢壳电池
可以实现弧形、多边形等异形结构,进而提升设备内的空间利用率,实现同等
设备尺寸下内置电池容量的提升。
钢壳材质相比软包轻质结构,耐机械滥用能力突出,其金属硬质封装可有
效分散和抵御手机跌落、挤压、磕碰等多方向物理冲击,避免电芯核心组件受
损与内部短路,同时能对硅碳负极等新材料充放电过程中的体积膨胀形成刚性、
均匀的约束,抑制电芯局部形变和反复的体积收缩膨胀等问题,在平衡电池容
量提升与安全防护性上具备一定优势。
钢壳结构稳定性较高,结合叠片工艺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充放电循环过程
中电极的变形及电极界面劣化,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延长电池循环寿命,
契合用户对设备长期使用的需求。
钢材的导热系数较高,钢壳可直接与手机中框、均热板形成连续热传导回
路,快速导出快充及高负载运行时产生的热量,有效抑制电池升温与整机过热
导致的降频问题,同时减少高温对电池内部化学体系的损伤。
综上,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钢壳电池的综合优势日益凸显,有望
逐步成为高端智能手机电池的主要生产工艺之一。
(2)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高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头部企业,始终以技术驱动为核心战略,
基于对行业趋势的把握,在行业中较早将钢壳电池确立为下一代产品方向,并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实现了钢壳电池的量产。近年来,钢壳电池凭借其优异特
性,在高端智能手机中应用度不断提高。目前智能手机头部品牌也正在积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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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钢壳电池的产品布局,部分品牌已实现规模化应用。根据 Counterpoint 数据,
年历史新高;增速高于同期全球智能手机总市场,智能手机高端化趋势愈加显
著。随着智能手机用户使用深度与品牌黏性持续攀升,叠加消费者购买力增强
带来的高端化换机需求,钢壳电池作为旗舰机型的关键组件,其市场规模有望
进一步扩容。
目前,钢壳电池由于其工艺复杂程度高,行业内企业普遍处于技术验证向
规模化应用转化的关键阶段,具备量产能力的企业较为有限。尤其是在高端智
能手机领域,目前仅有珠海冠宇和 ATL 具备量产能力,公司亟需加快产能建设
步伐以巩固先发优势,满足下游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
钢壳电池产能规模将有效扩充,公司能够紧跟核心客户产品升级路线,增强客
户黏性并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
(3)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深化工艺布局,增强技术壁垒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技术迭代持续加快,终端消费者对产品性能与功能多样
性的需求日益提升,推动整机厂商不断推进产品升级。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领域的重要供应商,公司需紧密跟随下游客户的技术演进路径,持续加强产品
开发与工艺创新,不断提升技术响应能力,以适配终端市场快速变化的需求。
公司深耕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多年,始终坚持以技术驱动为核心发展战略,
积极布局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升级。公司已逐步构建起覆盖软包卷绕、软
包叠片、钢壳叠片等多种工艺路线的技术体系,并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
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的关键细分领域形成了系统的产品布局与客户覆盖。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在钢壳电池领域的战略布局,巩固在该前
沿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与核心竞争壁垒。
(1)公司在相关领域已形成较为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已具备量产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与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
并构建了强大的研发团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成果。目前,公司已熟练掌握钢
壳电池从极片堆叠、壳体焊接、注液化成到密封检测的全链条核心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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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多项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如在电池封装/注液等核心环节,钢壳电池采
用钢制材料进行封装,技术要求更高,公司开发了高精度视觉引导激光壳体焊
接、密封式循环压力注液、高精度视觉引导注液孔密封、高精度激光法兰切割
等技术,提高了产品尺寸精度和可靠性,进而提升空间利用率和电池能量密度。
上述技术目前已经应用在公司头部客户的多款产品。基于对钢壳叠片生产工艺
的掌握与核心技术的积累,公司已完成多条钢壳电池产线的建设与量产,为项
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公司良好的客户基础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凭借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积累的深厚技术实力、严格的品控体系
以及成熟可靠的产品质量,与头部智能手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智能手机头部厂商正加速布局钢壳叠片技术路线并在高端机型落地应用,
其对钢壳电池的规模化需求与公司扩产节奏高度契合。公司可依托现有成熟的
客户服务体系、供应链配套能力,快速响应钢壳电池采购需求。公司良好的客
户基础将为本次扩产形成持续且稳定的订单支撑,确保新增产能能够被有效消
化。
(3)全流程品控体系筑底,保障项目高效落地
公司深耕锂离子电池领域多年,以严苛质量标准锚定发展核心,构建起全
流程生产管控与系统化质量保障体系,精准匹配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稳定性
的高标准需求。公司已通过 ISO9001、ISO50001、ISO27001、QC080000 等管
理体系认证,搭建起覆盖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测试、出货的全生命周期品
控闭环,且在经营过程中持续迭代优化管理体系,实现品控能力的稳步提升。
公司凭借产品优异的综合性能与安全可靠性,已实现了钢壳电池产品的稳定供
应。公司成熟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将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珠海冠宇,拟投资总额 305,447.76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 219,500.00 万元。本项目投资概算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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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5,447.76 219,500.00 100.00%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修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
建设期和爬坡期 2 年,计划实施进度表如下:
T+1 T+2
阶段/时间(月)
H1 H2 H1 H2
装修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营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合理预期,
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80%,所得税后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68 年(含建设期)。本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
算过程如下:
(1)销售收入测算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产品价格主要参考公司历史智能
手机钢壳电池销售价格并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估算,销售数量根据所建产线的
配套生产能力及未来市场需求预计来估算。本项目的收入以募投项目预计产品
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
(2)营业成本测算及期间费用测算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折旧摊销费等。其中,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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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材料、制造费用(不含折旧摊销)参考公司对应产品的历史单位成本费用乘
以生产期各期的产品销量确定。本项目的直接人工费用参考项目需要使用的人
员数量并参考公司同岗位平均实际薪资水平进行测算。折旧摊销费参考公司现
行的会计政策,根据本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以及所含生产用建筑物建设投资带
来的折旧摊销金额进行测算。
本项目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均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中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并适当考虑未来
规模化效应进行测算。项目研发费用结合项目样品线折旧金额并考虑研发费用
构成进行预估折算。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北侧。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已
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产证编号为粤(2026)珠海市不动产
权第 0044157 号(换证后),宗地面积为 37,001.11 平方米,可满足本项目建设
用地需求。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已取得珠海市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 2603-440403-04-01-318407);公
司已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关于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5】211 号)。智能手机钢壳锂电
池建设项目属于已取得环评批复的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变动,变动
后项目不涉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据此,公司已
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出具的回复意见,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
无需重新报批环评,变动情况需纳入后续自主验收予以确认。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公司基于资金需求,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7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贷款,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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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业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负债规模整体有所上升。2023 年度、
万元和 1,441,040.5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1 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借款余额为 460,232.73 万元。基于下游市场需求,预计未
来公司仍将处于业务及产品线拓展阶段,研发投入、日常经营、新产品扩产等
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
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的实施,能够有效缓解
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资金支出压力,确保业务发展的顺畅进行,并对于增强公
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流动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以实现既定的战略规划均具有重要意义。
除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外,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内容
均为资本性支出,不存在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中拟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合计为 70,0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18%,
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公司的实施能力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储备,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锂电池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一支专业背景突出、行业经验丰富的生
产、技术研发及管理团队。
在生产人员储备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成熟的生产人员培训
机制,公司会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新入职员工的熟练度;同时也
会不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综合性培训,提升员工的生产效率;
在技术研发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具有竞争力、行业经验丰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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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着锂离子电池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研发团队共有研发人员 4,511 人。团队成员对市场发展趋势、客户业务需求特
征有全面、深刻的理解,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及客户对锂电池的升级需求,快速
确定研发方向、形成研发成果,并将其应用到实际解决方案中;
在管理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在锂离子电池行业从业多年,熟
悉适合行业特征的管理模式,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锂离子电池行业宏观走势、
市场方向以及技术路线,制定了适应市场变化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
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生产、技术研发及管理人员储备丰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
的人才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密切关注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的发展,始终坚持自主创
新和自主研发,持续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
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快充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等关键方
向上进行研发攻关,在锂离子电池尤其是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
术实力。公司已熟练掌握钢壳电池从极片堆叠、壳体焊接、注液化成到密封检
测的全链条核心生产工艺,并对多项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如在电池封装/注
液等核心环节,钢壳电池采用钢制材料进行封装,技术要求更高,公司开发了
高精度视觉引导激光壳体焊接、密封式循环压力注液、高精度视觉引导注液孔
密封、高精度激光法兰切割等技术,提高了产品尺寸精度和可靠性,进而提升
空间利用率和电池能量密度。上述技术目前已经应用在头部客户的多款产品,
基于对钢壳叠片生产工艺的掌握与核心技术的积累,公司已完成多条钢壳电池
产线的建设与量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计划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不断实现对自身技术积累的整合和加
强,并将重点加大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效率和产品创新
竞争力。综上,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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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凭借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积累的深厚技术实力、严格的品控体系
以及成熟可靠的产品质量,与头部智能手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智能手机头部厂商正加速布局钢壳叠片技术路线并在高端机型落地应用,
其对钢壳电池的规模化需求与公司扩产节奏高度契合。同时,公司紧抓人工智
能端侧市场机遇,持续深化与惠普、联想、戴尔、苹果、华硕、宏碁、微软等
全球头部电脑品牌,及苹果、三星、小米、华为、荣耀、OPPO、vivo、联想、
中兴等主流智能手机品牌的协同创新,并基于与前述品牌手机领域的良好合作,
积极拓展至其智能穿戴品类产品。公司可依托现有成熟的客户服务体系、供应
链配套能力,快速响应钢壳电池采购需求。公司良好的客户基础将为本次扩产
形成持续且稳定的订单支撑,确保新增产能能够被有效消化。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金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拓展新业务的情形
(一)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密切关注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的发展,始终坚持自主创
新和自主研发,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公司主要依靠
核心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司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
类电池系列产品中。消费类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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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可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消费电子产品;
动力类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电动摩托车等产品;
储能类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等产品。目前,
公司已成为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充分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
融合,并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积极探索。
公司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
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积累了从产品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正负极
材料、隔膜材料、电解质材料及设备工艺的研发与改进经验,具备强大的持续
研发能力。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温电池技术”、“数码电池
电解液技术”、“钢壳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
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穿戴用电池”等核心技术,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已成功实现了钢壳锂电池的技术开发,并在智能手机领域
形成量产;成功量产 25%高硅负极电池,由于掺硅比例的提升,该电池体积能
量密度高达 900Wh/L,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此外,广东省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研
发项目成功通过验收并实现装车示范,公司全固态电池实验线建成投运,消费
类半固态电池通过客户验证。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球消费类电池市场已成为主要供应商
之一。在手机类产品方面,公司与现有客户苹果、小米、华为、荣耀、OPPO、
vivo、联想、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持续开展深度合作,与三星就手机电池项目
展开深度技术研讨,同时积极投身技术领域研究,紧跟行业前沿趋势,为公司
在未来手机市场中不断提升份额奠定基础。2025 年公司手机类产品实现总营业
收入 44.93 亿元,同比增长 38.24%,销售量同比增长 42.00%。在新兴消费类电
池产品方面,公司不断拓展诸如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
电动工具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业务,积极把握智能手表、VR/AR、智能
眼镜等智能终端产品市场发展机遇,不断丰富公司的客户群体,业务实现快速
增长。公司已实现以 Cell+Pack(A+A)供货模式为三星供应高端智能手表电池,
并为三星量产交付耳机扣电,在能量密度、充放电循环次数等关键指标上表现
优异。2025 年公司其他消费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7.68 亿元,同比增长 14.45%,
销售量同比增长 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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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形成较为丰富的钢壳电池技术储备并已完成多条智能手机钢壳电池
产线的建设与量产。同时,基于在消费电子电池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公司智
能手表、耳机等穿戴设备电池产品已进入部分国际品牌供应链。
(二)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向高算力、多功能、轻薄化方向深度发展,消费电子领
域对锂离子电池的性能要求持续提升;与此同时,AI 技术与开源大模型的深度
融合驱动智能手机及穿戴设备等终端进入新一轮产品创新周期,进一步推动高
性能电池的增量需求。智能手机头部品牌正在积极推进钢壳电池的产品布局,
部分品牌已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穿戴设备因微型化、异形化、环境适应性等
亦对电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能穿戴主要厂商亦在积极推进钢壳电池产品布
局及验证,预计钢壳电池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钢壳电池工艺复杂程度高,具备量产能力的企业较为有限,尤其是在高端
智能手机领域,目前仅有珠海冠宇和 ATL 具备量产能力。公司亟需加快产能建
设步伐以巩固技术先发优势,满足下游高端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量需求。
在优质产能向头部企业集聚的趋势下,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扩大智能手
机钢壳锂电池产能以及生产规模,有利于推进钢壳电池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转化,
扩大公司在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中的规模化供给,不断提升对头部手机
品牌客户的供应份额;有助于公司紧跟核心客户产品升级路线,进一步构筑技
术与客户壁垒;进而在新一轮行业技术升级中巩固先发优势和在高端消费电子
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强化公司在消费锂电池领域的丰富产品体系布局。
六、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一)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未规划单独的研发投入项目。因公司核心客户在新一代产品
量产前,均需供应商完成在样品线的工艺验证和小批量试产,从而系统性降低
从研发设计到大规模量产的技术与生产风险,本次募投项目智能手机钢壳锂电
池建设项目为量产线配套建设 2 条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样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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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投入的技术可行性、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已熟练掌握钢壳电池从极片堆叠、壳体焊接、注液化成到密封检测的
全链条核心生产工艺,取得包括“全自动异形叠片技术”、“钢壳高能量密度
电池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并对相关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公司已完
成下游客户的钢壳锂电池技术路线与生产工艺验证,并实现智能手机钢壳锂电
池的量产出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钢壳锂电池样品线建设具有技术可行性。
(三)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
本化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涉及的研发投入仅包含 2 条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样品线的设
备购置支出,设备购置金额为 31,135.73 万元,均为样品线设备的资本性投入,
不存在非资本性支出和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样品线的建设时间安排与对应募投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保持
一致。公司已完成样品线设计及技术可行性论证,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推
动样品线设备选购与安装调试。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
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
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 4 月修订)》,公司所在行业属于
科创板重点推荐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领域。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
款,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扩大公
司在智能手机领域的钢壳电池产能,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以满足公司主
营业务增长和技术研发创新需求,持续保持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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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
锂离子电池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深厚的技术积累与持续的研发
创新能力是企业构建并保持核心竞争壁垒的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
主创新,坚持以技术驱动为核心战略,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工艺积累,公司已构建覆盖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多技
术路线的研发体系,积累了从产品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正负极材料、隔膜材
料、电解质材料及设备工艺的研发与改进经验,拥有高温电池技术、数码电池
电解液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快充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
技术、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等核心技术,并且相关核心技术已取得
多项专利。
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将把握消费电池向高容量、高安全、长寿命
升级的趋势,利用公司开发的高精度视觉引导激光壳体焊接、密封式循环压力
注液、高精度视觉引导注液孔密封、高精度激光法兰切割等技术,围绕手机钢
壳锂电池自动化生产,巩固和扩大公司在钢壳锂电池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与量
产能力,深化工艺布局,提升对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快速响应与配套能力。补
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能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增强公司发展后
劲,支持主营业务扩张与技术研发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与抗风险
能力。
钢壳电池由于其工艺复杂程度高,行业内企业普遍处于技术验证向规模化
应用转化的关键阶段。在优质产能向头部企业集聚的趋势下,本次募投项目通
过推进钢壳电池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转化,有助于公司紧跟核心客户产品升级路
线,不断优化提升公司在钢壳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水平,助力公司
进一步构筑技术与客户壁垒,进而在新一轮消费电子创新周期中巩固先发优势
和在高端消费电子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持续提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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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且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的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之“电池制造行业(C384)”之“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年版)》的重点产品和服
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
模块及系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
定(2024 年 4 月修订)》,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科创板重点推荐领域“新一代信
息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中认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
行业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贷款,扩大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产能以及生产规模,更好地满足市场对
电池高能量密度、安全防护性和长循环寿命等技术升级需求,为公司在新一轮
消费电子创新周期中建立竞争优势奠定基础,积极把握技术和产品升级带来的
市场机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顺应行业市场发
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符合板块定位。关于募集资金投
向与主营业务的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情况说明
(包括产品、服务、技术 以及生产规模,增强客户黏性,抢占市场份额,满足下游高
等,下同)的扩产 端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量需求
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引进钢壳电池自动化生产线,
更好地满足市场对电池高能量密度、安全防护性和长循环寿
升级
命等技术升级需求,巩固先发优势,为公司在新一轮消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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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情况说明
子创新周期中建立竞争优势奠定基础,积极把握技术和产品
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
否
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否
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关于
“两符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情况
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
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
法违规线索,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的相关规
定。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不涉及“四重大”,满足《注册管理办
法》第三十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8 号》的相关规定。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
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股本计算,本次发行不超过 339,620,655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
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述募集资金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和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到位。根
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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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
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
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
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董事
会召开日为 2026 年 3 月 9 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时间间隔不少于 18 个月,
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贷款,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补
充,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分别募集资金 224,694.69 万元、308,904.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分别为 210,392.60 万元、305,738.6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金账户余额分别为 11,703.91 万元、17,223.26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分
别为 5.56%、5.63%,该等未使用金额主要系募投项目已签约但尚未支付的合同
尾款,后续将根据募投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剩
余资金。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规定。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
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有利于公
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和升级产品产能结构,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盈利能
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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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
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
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
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
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
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以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
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
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
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
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实施后,
将会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
主营业务和整体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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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
况
(一)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得
到增强,有利于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为公司保持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整体业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但鉴于
募投项目建设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被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将有所下降。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
告》。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公
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一定优化、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
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现金流量的变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
项目建设期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
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公司的总体现金流量预计将进一步加强。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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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具
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进行审议,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
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
增加,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
构,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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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 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
销商招商证券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713,578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6,946,930.54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020,958.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 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
销商招商证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 30,890,43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89,04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1,656,437.90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7,386,562.10 元。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603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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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綦江南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斗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新青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
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斗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万盛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綦江南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
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綦江通惠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
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合计 / 212,466.48 11,703.91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073.89 万元,主要系尚未支付或
已支付尚未置换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态
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斗门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000095013000879137 0.07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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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态
金额
海斗门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合计 306,124.30 17,223.26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385.64 万元,主要系尚未支付或已
支付尚未置换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额与募集后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 定可使用状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差
金额 态日期
额金额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
装生产线项目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
/ 26,000.00 15,632.75 -10,367.25 2025 年 9 月
建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000.00 23,392.60 23,392.60 / 不适用
合计 324,900.00 210,392.60 202,537.86 -7,854.74 /
(2)2022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额与募集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
额的差额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
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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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额与募集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
额的差额
珠海生产线技改及搬
迁项目
其中:总部高性能聚
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 10,088.00 10,088.00 6,707.50 -3,380.50 2024 年 8 月
线技改项目
其中:原四、五部锂
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 33,145.71 29,980.07 22,987.42 -6,992.65 2024 年 8 月
化升级改造项目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
试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 不适用
合计 308,904.30 305,738.66 254,479.01 -51,259.65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以下变更的情
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度规划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时,拟通过加大对电
芯封装业务的投资力度,扩大锂电池封装业务的服务规模,依托公司在锂离子
电池领域多年积累的广泛而强大的客户基础、夯实的专业人才储备等优势,深
挖客户封装需求,实现对下游客户的一体化服务,扩大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保
障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快速发展,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
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和客户配套业务需求变化等客观因
素影响,公司动态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和产能规划布局。一方面,随着公司动力
及储能类业务的发展,公司在浙江、重庆等地区新增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封装
业务产能布局,有效缓解了珠海市金湾区封装生产基地的扩产压力,公司封装
业务产能基本能满足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消费类客户封装
配套业务需求的调整,现有消费类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距原
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较远。如果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投产后将不利于生产物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料周转,增加人力成本、物流成本和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效率。
鉴于此,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约化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重庆锂
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将已投入使用 10,893.36 万元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
资金 26,000.00 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钢壳锂电池生
产扩建项目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通过建设 2 条新型钢壳量产线,扩大新一
代钢壳工艺电池产能规模,更好满足下游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高能量密度、高
充电速率、轻薄化、异形化等特性的需求,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
域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
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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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9,045.17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807.78 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
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351A018551 号),经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 2021 年
全部置换完毕。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2,683.22 万元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278.00 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351A016720
号),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 2022 年
全部置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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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实际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2023 2024 2025 实现效益
能利用率 年度 年度 年度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
不适用 未承诺效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
不适用 项目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装生产线项目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 年均净利润
建项目 4,036.51 万元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未承诺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效益、内部收益率等相关项目评价指标
或其他财务指标。
注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
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
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
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 4: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实现的效益已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资项目累 截止日累计
实际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2023 2024 2025
计产能利 实现效益
用率 年度 年度 年度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 年均净利润
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7,701.34 万元
珠海生产线技改及搬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迁项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资项目累 截止日累计
实际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2023 2024 2025
计产能利 实现效益
用率 年度 年度 年度
其中:总部高性能聚
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线技改项目
其中:原四、五部锂
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化升级改造项目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试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
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前述两个项目主要是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
升级改造以提升生产效率,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 2: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
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 3:“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
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 4: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实现的效益已在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
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1)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鉴于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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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投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
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
目”、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39,536.35 万元
(含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24,694.69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4,302.10
二、募集资金净额 210,392.6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82,391.96
暂时补流金额 0.00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2.75
其他-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8.1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860.12
其他-具体说明 0.0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1,703.9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系按照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设备购置进度款等,后续将按合同约定陆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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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08,904.3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3,165.64
二、募集资金净额 305,738.6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33,260.36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2.85
其他-募集资金补流转出 39,536.35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502.82
其他-具体说明 0.0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7,223.2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系按照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设备购置进度款、工程项目尾款等,后续将按合同
约定陆续支付。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
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西片伟创力南厂南侧、香海路西沿线北侧”变更为“珠
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209 号 11 栋厂房 F”。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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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
线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冠
宇电池珠海分公司作为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
核查意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基地建设项目、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其中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
目助力公司提升生产制造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扩大新一代工艺电池产能规
模,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通过开展电池核心材料、关键工艺技术的研发工作,支撑公
司在保持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技术优势,并为在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的布局
奠定扎实的技术储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更好满足了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带
来的营运流动资金需求,其效益最终体现在由工艺升级、生产效率提升等带来
的盈利水平的提升。
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珠海生产线技改及搬迁项目、锂离子电池试
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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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助力公司实现由卷绕工艺到叠片工艺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升级,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珠海生产线技改及搬迁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制造自动
化、智能化水平,升级了生产工艺;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加速
公司研发成果落地,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同时加强公司对于原材料及在研产
品的测试能力,扩大研发测试范围并提高研发测试效率,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
场份额并巩固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支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最终体现在由
工艺升级、生产效率提升等带来的盈利水平的提升。
公司历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发展规划,且实际投
向均为科技创新领域。通过历次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兼顾巩固自身生产优势
和提升长期发展能力的基础上,推动了核心竞争力的增强和技术壁垒的建设,
为公司在行业中的持续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为未来的战略扩展提供了
充足的资源支持。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
第 351A001520 号)。
致同会计师认为:“珠海冠宇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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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
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一)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
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本次发行申请能否通过上述审批程序及其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本
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景气度、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多
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
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
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
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
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及价格传导滞后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钴酸锂、石墨、隔膜、电解液、铜箔、铝塑膜、
铝箔等。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周期、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
地缘政治博弈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以钴酸锂为例,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其价格从 2022 年末的 43.66 万元/吨大幅
回落至 2023 年末的 19.14 万元/吨,2024 年末进一步跌至 14.60 万元/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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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未来如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若公司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将原材料上涨的压力向下游传导或者传导时间存在滞
后或者未能通过产品升级、技术迭代、工艺创新、规模效应等来抵消原材料价
格上涨的压力,又或者在原材料价格下跌趋势中未能够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
毛利率、盈利能力、经营业绩等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期后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 ,公司年 度经营业 绩保持增 长态势, 营业收入 由 2023 年 的
润由 2023 年的 34,418.94 万元增至 2025 年的 47,165.61 万元。
报告期后,公司面临多项不利因素,包括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并处于高位、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自 2026 年 4 月下调并在 2027
年 1 月取消以及存储芯片涨价影响终端需求等。同时,公司还面临未决专利诉
讼相关不利事项可能引发的经济支出。若上述不利因素叠加发生,公司期后业
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下游市场增速放缓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其中消费类电池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主
要应用领域为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
机等领域。
终端需求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调整后触底回升,2025 年 3C 端国补落地刺激
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同时具备 AI 功能的消费电子产品的推出也有望带来一波
换机潮。但若消费者购机意愿低于预期、新产品的推出时点延后或者市场反响
不及预期,将会影响终端需求恢复的持续性,最终导致需求增速放缓甚至下滑。
此外,2025 年第四季度以来存储芯片价格持续上涨,预计会逐步传导至消费电
子终端产品售价,这可能进一步抑制消费者需求,加剧市场增速放缓甚至下滑
的压力。
经过多年发展,东亚、欧洲、北美等地区的智能手机市场已经较为成熟,
随着智能手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智能手机市场销量增长出现停滞乃至于下滑
的现象,智能手机行业进入存量换机时代,若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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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通信基础设备配套不完善,智能手机渗透率提升和出货量增长将受到抑
制,公司在智能手机领域业务发展亦将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若未来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新兴可穿戴消费市场需求不及预期,
则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司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浙江冠宇主要从事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该业务主要面向汽
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等领域。报告期内,浙江冠宇实现收入分别为
润分别为-48,274.63 万元、-39,667.31 万元及-13,426.19 万元。
公司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已形成一定体量,但仍处于亏损
状态。这种持续亏损主要由于该业务整体生产规模仍较小,且项目投资金额大、
建设周期长,投产初期新增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造成压力。
动力及储能类电池行业属重资产、资本密集型领域,前期投入高而市场不
确定性较大,若未来产业政策、竞争格局或市场需求出现不利变化,或公司市
场开拓不及预期,可能导致业务持续亏损,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五)跨境经营的风险
为满足客户需求,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公司已在印度、中国香港等
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并在墨西哥、马来西亚等地海外建厂。
跨境经营可能使公司面临多重风险。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
境、产业政策、外汇管制、税收制度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存在不确定性,若发
生贸易壁垒或监管政策突变等不利变化,可能直接冲击当地业务的运营与盈利。
同时,跨境生产、销售及财务环节的复杂度较高,若公司管理能力未能与业务
扩张同步提升,可能导致运营效率下降或成本失控。此外,不同地区的商业文
化、劳动法规差异可能引发团队协作或整合挑战,增加管理难度。公司虽已通
过市场研究、本地化运营等措施积极应对,但若风险超出可控范围,仍可能对
境外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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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货币计价及结算,在外币销
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
入减少,以外币结算的外销产品毛利率、外销产品折算的平均人民币销售均价
亦相应降低,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主要为美元资产)金额较大,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出现大幅贬值,公司将承担较大的汇兑损失。
根据 Wind 数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自 2025 年 4 月以来持续下行,2025 年
底较 4 月高点跌超 4.90%;2026 年,汇率跌势延续,2026 年 2 月下旬已跌破
及时结算,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则公司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
影响。
(二)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出口退税率下降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 60%,出口业务是公司收入
和利润的重要来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
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等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
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 2026 年 1 月
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 9%下调至 6%,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
出口退税。未来出口退税率将会下调及取消,若公司无法将增加的成本通过合
理调整出口产品售价逐步向下游传导,将直接增加公司出口业务的综合成本,
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产品锂离
子电池免征消费税。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要求,亦可能会增加公司整体税负,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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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928,637.41 万元,占总
资产比例为 35.52%,公司还在持续进行产能扩建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占比
将进一步增加。如发生技术升级迭代或技术路线变化等情形,公司固定资产可
能会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413,356.40 万元,占期
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15.81%。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仍
会增加。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
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五)存货金额较大及存货跌价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78,304.97 万元,占期末总
资产的比例为 10.65%,存货金额相对较大,占用公司流动资金,也可能导致一
定的存货积压风险与其他经营风险。如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产品市场价格
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13,248.88 万元、
门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或者公司无法再通过自身研发实
力申请政府研发项目,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9,018.93 万元,占
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3.02%。2025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因可抵扣亏
损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2025 年末,公司的可抵扣亏损主要由:1、
动力及储能类业务板块历史经营亏损造成;2、公司研发投入较大,研发费用按
照税法相关规则口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形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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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上可抵扣亏损。公司动力及储能类业务板块已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扭亏为盈。
但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格局发生剧烈变化、公司产品或业务拓展不
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剧烈波动,在未来期限内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消化可抵扣亏损,则公司将面临递延所得税资产
减值,进而对公司未来期间的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涉诉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以及核
心技术进行保护,建立了相应的防护体系。然而,在知识产权密集的行业背景
下,不排除公司知识产权仍存在可能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同时,尽管
公司一贯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审查机制以避免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但在行业竞争环境中,仍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争议。
目前,公司存在尚在审理中的专利诉讼案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ATL 在中国大陆及美国、德国针对公司共提起 24 起专利侵权纠纷诉讼,其中已
有 12 个案件被 ATL 主动撤诉(其中,有 9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
告全部无效),已有 4 个案件被法院驳回 ATL 的起诉。其余 8 个在审案件中,
有 4 个案件一审败诉,判决涉及公司需赔偿或停止销售部分产品或就在售产品
支付一定专利许可费等,公司已提起上诉。就前述诉讼,公司已通过组织内部
技术论证、聘请专业诉讼律师团队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方式予以积极
应对,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重庆冠宇电池以专利侵权为由起
诉 ATL 及其他被告,共计 12 个案件,目前有 6 个案件已撤诉,其他案件正在
审理过程中。
由于诉讼的审理结果通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最终在重要案件终审
中败诉或过程中进行和解等,公司将面临执行不利生效判决、承担不利后果等
情形,可能面临大额经济利益流出对短期经营业绩、现金流造成的压力,将对
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若未来因诉讼事项等因素导致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
之间销售量减少,也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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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宁火灾案存在未决诉讼及潜在赔偿义务的风险
货物发生毁损和灭失。除公司已作为参与方涉及的相关诉讼之外,公司还可能
存在履行其他潜在赔偿义务的风险。
由于新宁火灾相关案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公司未来实际承担的赔偿金
额超过已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五、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
动资金及偿还贷款,虽然公司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行业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
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期间若宏观政策、行业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
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主营产品生产及供应能力,从而巩固
公司消费锂离子电池头部厂商地位。然而,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
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建设成本、
建设期和达产期、下游整体需求、产能消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另一方面,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的波动、客户需求的变化(下游智能
手机头部厂商自身经营波动或其产品技术路线调整或者竞争加剧导致公司的手
机电池市场占有率提升不及预期)、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技术
迭代、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产能消化、
投资回报产生影响,募投项目仍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
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并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由于
从项目建设到项目达产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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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在项目的产能爬坡期该项目产生的收入可能不足以覆盖
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存在本次募投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从而对公司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股价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将影响公司
股票价格。此外,股票价格波动还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的景气度变化、
资金供求关系及投资者心理因素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市场价格可能
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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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
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徐延铭 付小虎 林文德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牛育红 栗振华 王 琥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世来 韩 强 刘喜信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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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
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世来 韩 强 付小虎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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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
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 涛 刘宗坤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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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徐延铭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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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徐延铭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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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徐 亮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 媛 王克春
保荐机构董事长(代)、法定代表人(代)签名:
朱江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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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董事长(代)、法定代表人(代)签名:
朱江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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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年夫兵
经办律师:
宋 昆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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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
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志良 佘丽娜 颜呈海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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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
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
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
东持续创造回报。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并结
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
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入后,将有利于巩固及扩大
销售规模,有利于提升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
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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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
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
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珠海冠宇电池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将有
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不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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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法律责任。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珠海际宇、珠海际宇二号、珠海凯明达、珠海普明达、珠海普宇、珠海旭宇、
珠海泽高普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做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企业承诺将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
出如下承诺:
“1、不以不公平条件或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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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使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则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相应的监管
措施,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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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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