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瑞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特瑞斯
保荐代表人姓名:原浩然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帅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原浩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
披露义务
√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往来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
形
√
程序和披露义务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十)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
√
险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