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简称:23HBIS01 债券代码:148301.SZ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3HBIS01
债券代码:148301.SZ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2 日
本息兑付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债券摘牌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5 月 25 日-2026 年 5 月 24 日
凡在 2026 年 5 月 22 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6 年 5 月 22 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支付自 2025 年 5 月 25 日至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券(第一期)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司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
[2025]跟踪 0637 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
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及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48%,每 10 张(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 34.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27.84 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27.84 元;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80 元,本息
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34.80 元。
三、本期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
有人。凡在 2026 年 5 月 22 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6 年 5 月 22 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
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
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
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
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5月25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
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
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5月22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
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邓建军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邮政编码:050023
咨询联系人:梁柯英
咨询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电话:0311-66778711
法定代表人:江禹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中心 C 座 20 层
邮政编码:100032
咨询联系人:何泽宇
咨询电话:010-56839300
传真电话:010-57615901
联系部门: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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