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 天原 K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
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束、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
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
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
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 天
原 K1”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
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发行人取消监事会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一)原监事会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原担任职务
王明安 监事会主席
晏承明 监事
李龙凤 监事
封凯中 监事
冯波 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证监会要求进行改革调整,已完成取消
监事会与监事工作,并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变动已经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人事
变动,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
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
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
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
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
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
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
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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