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23259 债券简称:锦浪转 0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锦浪转 0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锦浪转 02”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已触发“锦浪转 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关于不提前赎回“锦浪转 02”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锦浪转 02”的
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锦浪转 02”。
浪转 02”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 2027 年 5
月 21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锦浪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4 号),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765,838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
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658.38 万元,期限为 6 年。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锦浪转 02”,债券代码“12325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4
月 23 日至 2031 年 10 月 16 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
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修正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9.82 元/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锦浪转 02”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锦浪转 02”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锦浪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锦浪转 02”转股价
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锦浪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89.82 元/股向下修正为 72.55 元/
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锦
浪转 0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浪转 02”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72.55 元/股。
二、“锦浪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4 月 23 日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锦浪转 02”当期转股价格(72.55 元/股)的 130%(含 130%),已
触发“锦浪转 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公司不提前赎回“锦浪转 02”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锦浪转 02”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
心,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董事会
决定本次不行使“锦浪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12 个月(即 202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7 年 5 月 20 日期间),若“锦浪转 02”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 2027 年 5 月 21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
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
否行使“锦浪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浪转 02”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
持“锦浪转 02”的计划
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锦浪转 02”的情况如下:
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 期间合计买 期间合计卖 期末持有数
名称 身份 量(张) 入数量(张) 出数量(张) 量(张)
王峻适 实际控制人 898,195 - 279,360 618,835
宁波锦浪控 实际控制人
股集团有限 的一致行动 1,321,227 - 326,098 995,129
公司 人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相关主体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锦浪转 02”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锦浪转 02”的计划。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锦浪转 02”共计
拟减持“锦浪转 02”,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不提前赎回“锦浪转 02”相关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锦浪转 02”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以 2027 年 5 月 21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
若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锦
浪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
响,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锦浪转 02”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