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日的总股本 133,64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728,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以此计算拟增股本 40,092,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33,64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73,732,000.0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133,640,000 股增加至 173,732,000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计算数据为准)。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结果为准。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转增股本方案一致。
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64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3,64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73,732,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
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转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股本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133,640,000 100.00% 40,092,000 173,732,00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每股净收益为 0.99 元。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发行人派息、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15.76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 200 米山
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张山岗、杨艳丽
咨询电话:0536-2099456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