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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20:17:04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
本为基数实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0/10=(236,759,000-5,627,350)*1.00/10=23,113,165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
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
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23,113,165/236,759,000*10=0.976231 元。2025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231。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759,000 股扣除公司股票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5,627,350 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其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5,627,350 股后的 231,131,6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0000 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0/10=(236,759,000-5,627,350)*1.00/10=23,113,165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
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
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23,113,165/236,759,000*10=0.976231 元。2025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231。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 668 号
   咨询联系人:侯亮、廖芸
   咨询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电话:0731-88801768
   八、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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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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