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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8:10:41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6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
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不超 40,817,76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1.984902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据
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84902 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不超 40,817,76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
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
为准。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股 份 ) × 10 股 =40,817,760.00 元 ÷ 205,641,100 股 × 10 股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84902 元。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等相关调整规定,对相应激励计划中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等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 56 号
咨询联系人:郑乐观、贺冬冬、夏红红
咨询电话:0371-86589303
电子邮箱:dongshihui@jiean.net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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