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关于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123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32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或“本所”)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
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
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
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题二
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污水、工业废水等污水处理业务、垃圾焚烧发电等固废
处理业务及环境工程业务。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主要系工程业务的收入下降所致。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67%、44.02%、
率存在波动。
万元、15,353.11 万元和 10,826.1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3%、15.93%、
费及固废处理费组成,其中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比例逐年提升;公司合同资产
账面价值分别为 18,771.87 万元、15,839.80 万元、18,834.83 万元和 22,196.01
万元,主要由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和未到期质保金构成。
电项目组成,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损失计提金额较少。公司因收购兰考荣华存
在商誉,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2901.39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行政处罚,包括 2022 年宁阳磁窑中环水
务有限公司总排口总磷日均浓度超出执行标准、2022 年舒城清星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总氮在线设备采样异常和 2024 年济源市中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引起火灾事故。
请发行人:(1)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工程业务收入大幅波
动、占比持续下降的原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是否具有持续性,对持续经营能力的
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如有)。
(2)结合报告期内不同特许经营权项目投入运
营或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动合理性,不同年度同一
客户项目收入存在差异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部分客户回款延长、逾期增加的情形,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回款周期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结合项目运营情况、公司业
务结构变化等,说明固废项目投产节奏、折旧计提对毛利率的具体影响,工程业务
毛利率持续下行、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的原因与合理性。
(4)结合公司有息负债规
模、利率水平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支出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是否存在高息借款、关联方资金拆借等情形。
(5)结合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账
龄结构、应收账款迁徙率、逾期率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公
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对余额较大的污水处
理费计提较低比例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
等情形,是否存在大额单项计提、逾期等情形,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
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结合相关项目所在地区污水处理费、上
网电价、垃圾处理费定价机制、调整政策情况,说明前述因素对公司项目未来现金
流量测算的具体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下降、减值加速等情形,相关项目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
(7)结合兰考项目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8)结合发行人相关行政处罚整改情况
及有权机关相关证明等,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
(9)说明涉及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并结
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
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
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
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8)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6)
(8)并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工程业务收入大幅波动、占比持续
下降的原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是否具有持续性,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公
司的应对措施(如有)
(一)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工程业务收入大幅波动、占比持续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工程业务金额 13,529.30 18,124.04 8,233.63
占营收比例 14.17% 18.93% 10.11%
万元和 13,529.30 万元,相较于 2022 年的 50,401.68 万元,整体呈现出下降趋势。
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因各地财政支付能力下降,工程建设行业普遍面临工程款回收
周期拉长、回款难度加大的行业性困境,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结合公司的转型
发展战略的调整,2023 年以来,公司坚持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总体原则,主动
优化业务结构,审慎承接工程业务,因此,各期存在业务金额及占比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是否具有持续性,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公司
的应对措施
近年来工程行业已进入总量收缩、结构分化、回款承压的深度调整期,市场环
境与格局呈现清晰的“总量放缓、结构升级、风险加剧”特征。其中,公路、市政、
水利等传统基建增速温和,但地方财政压力大,政府类项目整体呈现出回款周期拉
长、支付条件收紧特征。头部央企凭借资金、资质、资源整合、抗风险等优势,成
为重大项目、政府项目、优质民营项目的首选,民营企业则加速出清,纷纷退出传
统工程项目,转向细分专精、技术要求较高的特定类型项目。
截至 2026 年 4 月末,公司在手的工程业务项目清单如下:
工程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阳信县新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
阳信新城水处理有限公司 5,038.00
管网改造项目(一标段)
寿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备更新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11.94
项目
合计 6,649.94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污水处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和工程业务,该等业务
对公司自身运营资金的要求较高。投资及运营业务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特许经营
权无论是通过 BOT 运作模式取得或者通过 TOT 运作模式取得,现金大量流出的
建设期(收购期)无现金流入或只有极少现金流入,投资及回报需要在未来较长的
运营期内逐年收回;工程业务的承接需要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工程实施过程需要垫
付部分项目工程款,后期工程尾款通常需待质保期结束后收回。
面对宏观经济增长率下行、政府支付能力减弱、工程收入回款周期拉长的宏观
及行业状况,公司以“控制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为原则,坚
定不移地执行“控规模”的基调,保持公司的流动性充裕,为公司转型发展留足空
间,同时积极寻找新赛道,推进新质生产力相关业务的布局与拓展,实现传统主业
提质与新兴赛道突破的双轨发展,上述战略调整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提
升。
工程业务未来仍将构成公司传统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工程业务项目
选择上将遵循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和方针,在公司优势领域、优势技术方面,如工
业废水治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等诸多细分行业做精做专,重点承接相关领域的工
程项目。
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积淀与创新迭代,在工业废水治理及工业园区环境问题
综合整治等细分领域积累了明显的技术优势,在污废水及固废综合治理领域产业
链前端、中端、末端分别掌握了高负荷水解酸化、高效多循环 AAO、臭氧催化氧
化、自养反硝化滤池、碳源精确投加、污泥超高压脱水等多种类型工业废水、固废
关键核心技术。公司未来将重点承接以下类型工程项目:
(1)工业废水处理:为客户提供纺织印染、矿山、电池、医疗、高浓度有机
废水等各类工业废水系统性解决方案。
(2)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针对工业园区废水,从产生源头、过程及
终端处理进行全生命周期优化管理,帮助客户实现排污减量、能源节约、资源回收
与系统安全。
目前我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
高,工业废水处理呈现着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发展格局,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
提升。未来随着各地工业园区建设的推进以及政策的引导,工业废水处理的市场规
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因此,公司工程业务虽处于战略调整阶段,但业务仍具有持续
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针对工程业务调整及收入下滑的风险,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经营与业务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十一)工程业务调整及收入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工程业务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8,233.63 万元、
现出下降趋势,主要系因公司坚持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总体原则,主动优化业
务结构,审慎承接工程项目所致。如果未来公司工程业务持续处于调整阶段、公
司未来获取工程项目业务能力下降、市场竞争加剧等,公司的工程业务收入存在
继续下滑的风险。”
(三)核查程序及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项目收入明细表,核查报告期内工程项目收入
的变动情况;
(2)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内的工程项目收入较之前收
入规模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截至 2026 年 4 月末发行人在手的工程业务项目清单,与发行人相
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4)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整体战略发展
计划等;
(5)查阅行业研究报告、网络检索行业相关信息,了解工程行业整体变化趋
势、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构,审慎承接工程业务,因此,各期存在业务金额及占比波动的情况。发行人工程
业务虽处于战略调整阶段,未来将重点承接工业废水治理和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综
合治理方向,但业务仍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报告期内不同特许经营权项目投入运营或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情况,
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动合理性,不同年度同一客户项目收入存在差异的合理
性,是否存在部分客户回款延长、逾期增加的情形,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回款周期
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一)结合报告期内不同特许经营权项目投入运营或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情况,
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动合理性,不同年度同一客户项目收入存在差异的合理
性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 特许权经营项目-泰安清
中心 源
其他 - 44.02 -
合计 11,079.92 10,541.02 10,062.37
特许权经营项目-桐城清
源
特许权经营项目-桐城中
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
特许权经营项目-桐城宜
源
合计 5,614.67 4,719.66 5,974.87
特许权经营项目-宁阳清
源
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 -3.91 - 494.79
合计 5,062.63 5,416.09 5,829.92
特许权经营项目-上海泷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5,274.66 4,260.37 5,766.23
碟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郸城 特许权经营项目-上海康
县供电公司 尊
工程项目-全椒污水处理
全椒县水务有限公司 48.64 4,725.56 -
厂三期工程
工程项目-九华山风景区
安徽九安建设投资有限公
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改一 4,071.89 4,414.40 -
司
体化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稳定,主要以特许权经营项目客户为主,不同
年度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受不同特许经营权项目投入运营当期处理量或工程项目
施工进度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工程项目随着建设进度确认收入,且建设周期一般
在 1-2 年,故工程项目收入不存在较长的持续性,工程类项目客户收入随着工程项
目生命周期而变动,具有合理性;特许权经营项目存在一定的经营期,在经营期内
各年公司根据处理量收取相应的运营收入,故较为稳定,具有合理性。
对过往年度的累计暂估收入在当年一并进行调整;2024 年,特许权经营项目-上海
泷碟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石家庄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因市政道路施工,垃圾
运输进入厂区受限,垃圾处理量及发电量均出现下降,从而导致收入减少。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均以政府单位、政府授权国有企业、地方供电公司
为主,各期不存在较大变动。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以特许经营权客户为主且较为稳定、收入占比
较为集中,针对上述情况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因素”披露如下风险:
“(二)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81%、
出现违约风险或重大财务/财政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进而引
发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是否存在部分客户回款延长、逾期增加的情形,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回
款周期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和工程业务,客户以政府单位、国
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为主,具有信用资质较高,违约风险偏低的特征。考虑到具体业
务特点,结合其信用资质、付款流程、审批周期等特点,公司在合同约定付款条款
的基础上给予了一定的信用期,目前公司特许经营权业务每月根据政府或其授权
方确认的处理量/发电量确认收入,特许经营权协议通常约定按月度、季度、半年
度和年度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依据协议约定进入付款期,信用期限一般为 1 个
月、3 个月、6 个月和 12 个月。
特许经营权业务客户未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信用期内足额支付款项的,
相关应收款项即认定为逾期。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2025年末 2024年/2024年末 2023年/2023年末
营业收入 95,469.86 95,746.21 81,413.87
应收账款余额 145,567.97 112,812.34 85,651.90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123,198.18 96,625.18 67,199.38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 84.63% 85.65% 78.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67,199.38 万元、96,625.18 万
元、123,198.18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主要受地方财政支出安排影响,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按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结算,受
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状况影响,实际未完全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执行,因此出现
较大金额逾期。
公司作为特许经营企业,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系在特许经营协议框架下确立,属于协议约定的刚性条款。相关信用账期、付
款条件及回款周期均已在协议中明确固定,不属于公司可自主支配的商业决策范畴。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 款项性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期后回款
型 质 余额 款比例
泰安市城市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
政府单 污水处
管理综合服 29,027.44 19.94% 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账单 7 日内支 2,409.19
位 理费
务中心 付无争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
宁阳县住房
政府单 污水处 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账单 7 日内会
和城乡建设 13,516.22 9.29% 890.00
位 理费 同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对处理水量、水质进行核实确认,如无争
局
议,由宁阳县财政局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1)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每个运营月排水设施运营维护绩
效常规考核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局开具账单,市住建
局根据市财政局审核结果,最晚不迟于该运营月的最后一天向项
目公司支付上一个月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排水设施运维费。
(2)桐城市宜源水务有限公司:排水设施服务费按季度结算,按
桐城市住房
政府单 污水处 季度支付。
和城乡建设 10,881.19 7.47% 2,168.11
位 理费 (3)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应在每季度第一个运营
局
月,排水设施运营维护绩效常规考核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
市住建局开具帐单,市住建局应负责在收到开具的帐单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帐单和审核结果上报至市财政局。市住
建局根据市财政局审核结果,最晚不迟于该运营月的最后一天向
项目公司支付上一季度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排水设施运维费。
客户类 款项性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期后回款
型 质 余额 款比例
泰安岱岳新
政府单 污水处 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日期为每个运营年
兴产业园管 10,068.53 6.92% 5.00
位 理费 届满考核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理委员会
标杆电
国网河南省 费 在电费确认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售电方须将完整、规范、正确
电力公司郸 国企单 省补电 的《电费结算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送达购电方,购电方根
城县供电公 位 费 据《电费结算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电费确认日后的 10 个工
司 国补电 作日内将当期上网电费全额支付给售电方。
费
(1)宁阳中辰水务有限公司: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5 个工
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
山东宁阳经
政府单 污水处 知。甲方在收到账单 7 日内对处理水量、水质进行核实确认,如
济开发区管 6,659.54 4.57% 233.74
位 理费 无争议,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理委员会
(2)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每月按照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
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大连市市政
政府单 污水处 收到污水处理服务费申请后进行核定,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无争
公用事业服 4,595.11 3.16% 781.99
位 理费 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
务中心
项目付费方式为绩效付费。每 6 个月为甲方对项目公司进行运营
绩效考核周期,甲方根据 6 个月的绩效考核情况核定污水处理服
山东阳信经
政府单 污水处 务费支出数额。项目公司应在每个付费周期结束后的五日内,向
济开发区管 4,538.60 3.12% 794.00
位 理费 甲方递交支付申请单,对于无争议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甲方
理委员会
应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争议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在
争议解决后的下个付费周期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
客户类 款项性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期后回款
型 质 余额 款比例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
邹平市长山 政府单 污水处 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账单 7 日内对
镇人民政府 位 理费 处理水量、水质进行核实确认,如无争议,由财政向乙方支付污
水处理服务费。
标杆电
费
国网河北省
国企单 省补电 电费结算原则上以月度为周期,在电费确认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
电力有限公 73.03 2.73% 73.03
位 费 由购电人将当期电费全额支付给售电人。
司
国补电
费
合计 95,520.97 65.63% / 8,255.20
注 1:期后回款为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回款情况。
注 2: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属于市政公用特许经营类业务,主要客户均为地方政府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行业普遍受地方财政预算统筹、财政资
金拨付审批流程、年度决算审计周期等固有因素影响,整体回款周期相对偏长,属于行业固有经营特征。
注 3: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收入中,国家能源补贴对应的应收款账期较长,导致垃圾焚烧发电应收账款逐年持续增长。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具有信用资质较高,违约风险较低的特征。截至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主要受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
程、年度决算审计周期等客观固有因素影响,并非公司放宽信用政策、放松客户授信及风控管理造成。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主要政府客户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提标改造工程合
同,核对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付款节点、信用期限及回款周期等条款;
(2)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逾期客户明细台账、分客户回款统计表;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了解政府类客户回款规则、财政拨付流
程、决算审计结算惯例,以及个别客户回款滞后的具体原因;
(4)抽查大额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银行流水、收款凭证,核查逾期及账龄较长款
项期后实际回款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款项回款周期有所
拉长,主要系地方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年度决算审计
周期等行业固有客观因素所致,并非公司放宽信用政策、放松客户授信及风控管理
造成。
三、结合项目运营情况、公司业务结构变化等,说明固废项目投产节奏、折旧
计提对毛利率的具体影响,工程业务毛利率持续下行、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的原
因与合理性。
(一)固废项目投产节奏、折旧计提对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公司固废项目采用 BOT/BOO 项目模式,其中 BOT 模式在无形资产核算,BOO
模式在固定资产核算。投产的初期机器设备建筑物等均开始计提折旧摊销,但投产
初期存在处理量爬坡期,固废处理量未达到规模效应,则折旧摊销成本金额相较于
运营收入较大,导致初期毛利率较低,会拉低固废业务整体的毛利率水平。报告期
各期,固废业务的收入及成本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固废处理业务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收入 33,273.38 13.02% 29,441.12 15.07% 25,584.59
成本 22,406.29 5.97% 21,143.45 25.20% 16,887.76
其中:折旧摊销 10,236.20 2.26% 10,009.82 41.16% 7,090.90
毛利率 32.66% 4.48% 28.18% -5.81% 33.99%
系济源中辰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BOO 项目)于 2024 年 1 月投入运营,
导致固废业务对应期间的折旧摊销金额上升,但项目处于运营初期,运营收入较小,
折旧摊销金额较大,成本相对较高,相应的毛利率较低,拉低了固废业务整体的毛
利率水平。
本仅上升 5.97%,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项目固废处理量逐步提升,
规模效应逐步体现,毛利率相应有所回升所致。
(二)工程业务毛利率持续下行、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的原因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或服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处理行业 48,560.11 50.86% 48,131.39 50.27% 47,492.96 58.34%
固废处理行业 33,273.38 34.85% 29,441.12 30.75% 25,584.59 31.43%
工程建造行业 13,529.30 14.17% 18,124.04 18.93% 8,233.63 10.11%
其他行业 107.07 0.11% 49.66 0.05% 102.68 0.13%
合计 95,469.86 100.00% 95,746.21 100.00% 81,413.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水处理、固废处理业务构成,二者报告期内收
入占比合计分别为 89.77%、81.02%和 85.71%,占比较高,因此水处理业务和固废
处理业务占比的变动及自身毛利率的变动均系公司整体毛利率波动的核心驱动因
素。此外,报告期内,受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影响,工程建造业务收入占比存在波动,
因此工程建造业务的收入占比变动及自身毛利率的波动亦是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
的重要因素。其他业务收入业务规模较小,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毛利率变动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分类别收入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水处理行业 52.97 50.86 50.85 50.27 53.03 58.34
固废处理行业 32.66 34.85 28.18 30.75 33.99 31.43
工程建造行业 20.11 14.17 17.78 18.93 23.21 10.11
其他行业 70.78 0.11 43.31 0.05 100.00 0.13
合计 41.25 100.00 37.62 100.00 44.09 100.00
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毛利率及收入占比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测算如下:
时间 项目 收入占比影响 毛利率影响 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水处理行业 0.30% 1.08% 1.38%
固废处理行业 1.16% 1.56% 2.72%
工程建造行业 -0.85% 0.33% -0.52%
于 2024 年
其他行业 0.03% 0.03% 0.06%
总计 0.64% 3.00% 3.63%
水处理行业 -4.28% -1.09% -5.37%
固废处理行业 -0.23% -1.79% -2.02%
工程建造行业 2.05% -1.03% 1.02%
于 2023 年
其他行业 -0.08% -0.03% -0.11%
总计 -2.54% -3.94% -6.48%
固废处理业务毛利率提升所致,水处理业务和固废处理业务分别拉动综合毛利率
上升了 1.38%、2.72%。
务、固废处理业务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均出现下降所致,分别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了 5.37%、2.02%。
(1)污水处理业务
单位:万元
污水处理业务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收入 48,560.11 0.89% 48,131.39 1.34% 47,492.96
成本 22,837.82 -3.46% 23,657.17 6.04% 22,309.32
毛利率 52.97% 2.12% 50.85% -2.18% 53.03%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
年公司仅有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项目供水项目投入运营,因此污
水处理业务收入仅略微增长 1.34%;与此同时,2024 年污水处理业务电力成本、运
营维护及预计更新改造支出同比分别增长 3.92%、19.33%,从而带动污水处理业务
成本增长了 6.04%;成本增加幅度大于收入变动幅度,从而使得毛利率下降 2.18%。
年电力成本、运营维护及预计更新改造支出等合计同比减少 13.64%,在收入基本
持平情况下,成本小幅下降,最终毛利率有所提升。
(2)固废处理业务
单位:万元
固废处理业务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收入 33,273.38 13.02% 29,441.12 15.07% 25,584.59
成本 22,406.29 5.97% 21,143.45 25.20% 16,887.76
其中:折旧摊销 10,236.20 2.26% 10,009.82 41.16% 7,090.90
毛利率 32.66% 4.48% 28.18% -5.81% 33.99%
面济源中辰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于 2024 年 1 月投入运营,当年贡献了收
入 3,591.28 万元,从而带动固废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了 15.07%;另一方面,随着济
源中辰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的正式投入运营,从而导致固废业务折旧摊
销金额同比增加了 2,918.92 万元,带动固废处理业务成本增加了 25.20%;最终收
入增长幅度低于成本上升幅度,使得固废处理业务 2024 年毛利率下降了 5.81%。
项目固废处理量逐步提升,规模效应逐步体现,固废业务成本中单位处理量承担的
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进一步降低,毛利率相应有所回升所致。
(3)工程建造业务
单位:万元
工程建造业务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收入 13,529.30 -25.35% 18,124.04 120.12% 8,233.63
成本 10,808.56 -27.47% 14,902.30 135.69% 6,322.74
毛利率 20.11% 2.33% 17.78% -5.43% 23.21%
其中,工程建造业务营业成本按成本因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设备及辅材 3,315.98 30.68% 8,303.44 55.72% 4,417.99 69.87%
土建安装 7,103.98 65.73% 6,302.56 42.29% 1,365.41 21.60%
其他 388.39 3.59% 296.30 1.99% 539.34 8.53%
合计 10,808.35 100.00% 14,902.30 100% 6,322.74 100%
年度工程建造业务规模有所恢复,收入增长 120.12%,与此同时,本年度工程建造
业务以建安工程施工项目为主,该类项目毛利率相对较低,设备及辅材、土建安装
成本相应大幅上升,使得成本增长 135.69%,成本上升幅度大于收入增加幅度,导
致工程建造业务毛利率下降了 5.43%。2025 年,工程建造业务毛利率较 2024 年上
升了 2.33 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发行人针对上述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风险因素”中披露如下: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09%、37.62%和 41.25%,不同期间存在
一定差异且存在波动,主要系行业竞争加剧、营收构成波动以及特许经营项目运行
维护成本增加、固废处理量未达到规模效应前折旧摊销金额较大等因素综合导致。
未来,若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三)核查程序及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水处
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和工程建造业务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2)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不同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具
体原因并分析对其毛利率的影响。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固废项目采用 BOT/BOO 项目模式,其中 BOT 模式在无形资产核算,
BOO 模式在固定资产核算。投产的初期机器设备建筑物等均会开始计提折旧摊销,
但投产初期存在处理量爬坡期,固废处理量未达到规模效应,则折旧摊销成本金额
相较于运营收入较大,导致初期毛利率较低,会拉低固废业务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受发行人经营战略调整影响,工程建造业务收入占比存在波动,因此工
程建造业务的收入占比变动及自身毛利率的波动亦是影响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的重
要因素。
四、结合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利率水平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支出较高的原因及
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高息借款、关联方资金拆借等情形。
(一)结合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利率水平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支出较高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现有污水处理业务及固废处理业务均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在建设阶段
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报需在较长运营期内逐年回收,该类业务所占用营运资本金较
大,公司主要依托长短期债务融资,故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利息支出较高。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及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短期借款 25,954.23 27,550.67 25,450.45
其他应付款-资金拆借款 1,565.08 1,679.40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
应付债券 61,931.18 81,040.80 78,484.19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应付款)
有息负债合计 304,542.68 343,749.43 321,158.16
利息支出 13,219.83 14,947.86 13,685.18
平均资本成本率 4.08% 4.50% 4.41%
注:1、平均资本成本率=利息支出/有息负债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总体呈现下降走势,与利息支出趋势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利率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
项目 利率 利率 利率
期限 金额 金额 金额
区间 区间 区间
短期借款 1年 25,954.23 27,550.67 25,450.45
其他应付 1年 750.00 3.87% 750.00 2.78% - -
款-资金拆
借 1 年以上 815.08 8.00% 929.40 3.65% - -
长期借款 6-10 年 16,514.21 20,809.69 49,826.87
上 4.14% 4.74%
应付债券 6年 61,931.18 4.24% 81,040.80 4.24% 78,484.19 4.24%
长期应付 8年 31,888.64 4.50% 26,448.78 5.31% 34,933.12 5.40%
款 3年 - - - - 529.85 4.90%
合计 304,542.68 / 343,749.43 / 321,158.16 /
注:1、其他应付款-资金拆借 1 年以上借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中环东晟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向其少数股东大连东晟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借入的周转资金;
实际利率为 4.24%;
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叠加固定基点确定当期执行利率;
上表所列示利率,为综合考虑保证金占用及资金时间价值折算后的实际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五年期 LPR 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年期LPR 3.00% 3.10% 3.45%
五年期LPR 3.50% 3.70% 4.20%
公司平均资本成本率 4.08% 4.50% 4.41%
公司平均资本成本率略高于五年期 LPR 利率,主要系公司有息负债中长期借
款及应付债券的占比较高,其资金成本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债
务结构、推进高利率贷款置换、拓展融资渠道,平均资本成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
与同期 LPR 变化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简称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联泰环保 21.32% 24.78% 20.73%
利息费用率
圣元环保 10.12% 11.90% 11.16%
深水海纳 12.53% 14.30% 10.98%
节能国祯 6.27% 6.53% 6.87%
永清环保 7.58% 8.65% 10.66%
嘉戎技术 0.34% 0.19% 0.33%
永兴股份 6.77% 9.77% 11.40%
上海环境 4.14% 4.94% 5.51%
行业均值 8.63% 10.13% 9.71%
行业区间 0.34%-21.32% 0.19%-24.78% 0.33%-20.73%
中赋科技 13.85% 15.61% 18.36%
联泰环保 54.18% 56.42% 57.18%
圣元环保 47.23% 48.45% 47.86%
深水海纳 38.17% 34.18% 37.91%
节能国祯 52.01% 51.55% 52.43%
永清环保 39.11% 37.93% 42.91%
有息资产负债率 嘉戎技术 6.92% 8.12% 5.56%
永兴股份 42.33% 41.81% 49.86%
上海环境 33.21% 32.62% 34.54%
行业均值 39.15% 38.89% 41.03%
行业区间 6.92%-54.18% 8.12%-56.42% 5.56%-57.18%
中赋科技 45.23% 50.13% 48.41%
联泰环保 3.95% 4.48% 4.84%
圣元环保 3.76% 4.54% 4.76%
深水海纳 5.01% 5.40% 5.34%
节能国祯 2.62% 2.99% 3.49%
永清环保 4.51% 4.70% 4.81%
平均资本成本率 嘉戎技术 1.02% 0.68% 1.59%
永兴股份 2.81% 3.34% 3.39%
上海环境 2.58% 3.08% 3.51%
行业均值 3.28% 3.65% 3.97%
行业区间 1.02%-5.01% 0.68%-5.40% 1.59%-5.34%
中赋科技 4.08% 4.50% 4.41%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iFinD;
经对比,公司利息费用率、有息资产负债率及平均资本成本率均处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合理区间,公司利息支出较高符合行业惯例。
(二)是否存在高息借款、关联方资金拆借等情形
保上市公司水平相近,不存在高息借款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投
资”)、合肥中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辰”)、桐城市中辰城市建
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中辰”) 及安徽美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美安达”)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拆入资金:
拆借金额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说明
(万元)
中辰投资 3,580.00 2025/6/16 2025/6/20 3.30% 资金周转,
同期一年期
合肥中辰 820.00 2025/6/16 2025/6/20 3.30%
LPR 为
中辰投资 2,000.00 2025/6/17 2025/6/20 3.30% 3.00%
中辰投资 6,000.00 2025/9/18 2025/9/26 未计息 期限短
中辰投资 4,000.00 2025/9/19 2025/9/19 未计息 期限短
拆借金额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说明
(万元)
中辰投资 5,800.00 2023/10/12 2023/10/16 未计息 期限短
中辰投资 4,200.00 2023/10/12 2023/10/17 未计息 期限短
拆出资金:
桐城中辰 8,000.00 2023/3/22 2023/8/23 6.30%
注
安徽美安达 4,850.00 2019/11/23 2023/7/31 6.30%
注:拆出资金主要系子公司济源中辰在收购前(合并日为 2023/8/2)发生的关联资金拆出,
在收购后均已偿还本金并付息。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已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审议程序,相关交易
事项已在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交易执行与信息披露均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
公司制度要求。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关联方资金拆借款项已清偿完毕,
关联方拆借往来无期末余额。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合同、授信协议、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对账
单及还本付息单据,检查有息负债构成、负债规模、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情况;
(2)对公司全部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借款余额、借款利率等情况执行函证程序,
检查有息负债及利息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
(3)结合借款利率、借款存续期间,重新测算报告期利息费用计提、摊销金额,
检查利息支出的准确性;
(4)选取资产规模、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相近的环保行业上市公司,整理并对
比利息费用率、有息资产负债率、平均资本成本率等核心财务指标,分析公司利息
支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5)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往来明细账,抽查大额关联方资金流水、业务凭证,
查阅关联交易决策文件、信息披露资料,并访谈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检查关
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利息支出较高主要受行业特性及经营模式影响,发行人所属环保行业
项目投资大、周期长,经营周转及项目建设存在持续资金需求,融资主要依靠长短
期银行借款,有息负债规模及利息支出相对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融资及负债特
征基本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融资均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参照同期市场利率及 LPR 执行,不存
在高息借款情形。与关联方资金拆借主要系日常经营周转需要,程序合规、利率与
同期 LPR 相近,不存在违规资金拆借情形。
五、结合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账龄结构、应收账款迁徙率、逾期率情况以
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高于营业收入增
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对余额较大的污水处理费计提较低比例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是否存在大额单项计提、逾期等情
形,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结合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账龄结构、应收账款迁徙率、逾期率情况
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高于营业收入
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小计 145,567.97 100.00% 112,812.34 100.00% 85,651.90 100.00%
减:坏账
准备
合计 126,865.81 100,497.88 79,255.66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 2 年以
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1.55%、86.30%、81.11%,总体账龄结构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小计 14,738.67 100.00% 18,949.76 100.00% 15,975.04 100.00%
减:坏账
准备
合计 14,618.52 18,834.83 15,839.80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为工程施工项目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形成的附条件收款权
利,待满足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时转入应收账款。受工程决算周期较长影响,合同
资产账龄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合计 145,567.98 112,812.34 85,651.90 56,908.34 39,913.61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历史账龄数据测算应收账款迁徙率,及基于平均迁徙率
计算的损失率情况如下:
平均 损失率
账龄 末-2025 末-2024 末-2023 末-2022 计算的损
迁徙率 计算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失率
A*B*C*
D*E*F
B*C*D*
E*F
C*D*E
*F
公司基于按迁徙率计算的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率在历史实际损失率的基
础上进行 5%的调整,测算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信用损失率=按迁
账龄 徙率计算的损失率*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1+5%)
合计 14,262.82 9,052.20 5,685.13
公司实际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18,702.16 12,314.46 6,396.24
金额差异 -4,439.34 -3,262.26 -711.11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迁徙率模型模拟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实际按账龄组
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45,567.98 万元,按具体业务类型
列示的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25 年末 余额占比 逾期金额 逾期金额占比
污水业务—正常结算污
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业务—尚未完成竣 40,664.33 27.93% 36,501.24 29.63%
工决算审计的污水处理
服务费
固废业务—标杆省补电
费及垃圾处理服务费
固废业务—国补电费 11,598.60 7.97% 9,720.71 7.89%
工程业务 15,351.32 10.55% 9,785.02 7.94%
合计 145,567.98 100.00% 123,198.18 100.00%
其中:政府单位、国有企
业及事业单位
其他客户 6,280.05 4.31% 1,533.24 1.24%
注:污水业务—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指提标改造、设施升级项目的
待结算款项,该类项目竣工后需履行决算审计、财政评审等政府部门审批流程,流程周期较
长导致结算进度滞后。
公司污水业务应收款项统一归为政府付费结算款项,系基于特许经营协议及
项目合同形成的应收对价,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按协议
约定的方式计算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一般为月度或季度结
算,实际根据地方政府资金安排进行拨付。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政
府单位、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类客户的占比超过 95%,受限于各地政府财政资金
情况,实际拨付未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执行,出现较大金额逾
期。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联泰环保 0.63 0.79 1.47
圣元环保 1.16 1.26 1.74
深水海纳 0.65 0.66 0.97
节能国祯 1.00 1.29 1.83
永清环保 1.94 1.96 1.78
嘉戎技术 0.84 0.95 1.05
永兴股份 1.86 2.22 2.84
上海环境 1.74 1.94 2.37
行业均值 1.23 1.38 1.76
中赋科技 0.84 1.07 1.23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趋势保持一致,不同公
司因主营业务、客户结构及结算账期不同,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处于合理区间。
(2)应收账款规模及增长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增长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指标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 176,939.60 146,631.20 115,959.41
联泰环保
增长率 20.67% 26.45% 64.95%
应收账款 132,777.98 135,935.28 114,411.54
圣元环保
增长率 -2.32% 18.81% 32.12%
应收账款 59,022.18 56,805.96 55,566.64
深水海纳
增长率 3.90% 2.23% 31.57%
应收账款 388,577.83 342,547.11 250,255.42
节能国祯
增长率 13.44% 36.88% 24.79%
应收账款 42,374.61 40,827.02 36,859.07
永清环保
增长率 3.79% 10.77% 3.05%
应收账款 59,644.69 61,637.89 55,250.23
嘉戎技术
增长率 -3.23% 11.56% 9.15%
应收账款 270,095.33 192,104.00 146,987.55
永兴股份
增长率 40.60% 30.69% 44.35%
应收账款 371,781.64 349,358.76 294,723.36
上海环境
增长率 6.42% 18.54% 20.92%
-3.23%~ 2.23%~ 3.05%~
增长率区间
增长率平均值 10.41% 19.49% 28.86%
应收账款 126,865.81 100,497.88 79,255.66
中赋科技
增长率 26.24% 26.80% 47.73%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由于收入规模、客户性质及具体情况、结算政策等方面
有所不同,因此应收账款规模及其增长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其中,联泰环保、深
水海纳、节能国祯、永清环保、永兴股份和上海环境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呈逐年增
长态势。
综上,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
长与同行业趋势保持一致,处于同行业增长率区间内。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合同资产余额以及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45,567.97 112,812.34 85,651.90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4,738.67 18,949.76 15,975.04
营业收入 95,469.86 95,746.21 81,413.87
应收账款增长率 29.04% 31.71% 50.51%
合同资产增长率 -22.22% 18.62% -15.57%
收入增长率 -0.29% 17.60% -30.5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客户类型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及
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 其他单位 6,315.59 2,456.48 2,937.64
合计 145,567.97 112,812.34 85,651.90
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及
事业单位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其他单位 512.75 5,695.39 6,893.84
合计 14,738.67 18,949.76 15,975.04
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信用
度较高,资信状况良好,出现违约风险或重大财务风险概率相对较低。但公司所
处的环保行业受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较为缓慢的影响,特别是部分特许经
营权项目因政府内部审批时间和审计决算时间较长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导致
应收账款增长、应收账款增幅高于营业收入,符合行业特征,具有合理性。
(二)对余额较大的污水处理费计提较低比例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
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是否存在大额单项计提、逾期等情形,坏
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末,余额较大的污水处理费前十大应收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是否存在 是否存在
是否存在大 是否存在逾期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期末余额 款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放宽信用 提前确认
额单项计提 情况
(%) 政策 收入
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
政府单位 29,027.44 19.94 2,272.57 否 否 否 是
服务中心
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
政府单位 13,516.22 9.29 1,334.06 否 否 否 是
设局
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
政府单位 10,881.19 7.47 1,113.88 否 否 否 是
设局
泰安岱岳新兴产业园
政府单位 10,068.53 6.92 1,752.09 否 否 否 是
管理委员会
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
政府单位 6,659.54 4.57 1,023.80 否 否 否 是
管理委员会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
政府单位 4,595.11 3.16 225.47 否 否 否 是
服务中心
山东阳信经济开发区
政府单位 4,538.60 3.12 412.10 否 否 否 是
管理委员会
邹平市长山镇人民政
政府单位 4,297.69 2.95 527.05 否 否 否 是
府
兰考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单位 3,585.67 2.46 188.05 否 否 否 是
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
政府单位 1,449.35 1.00 76.20 否 否 否 是
设局
合计 — 88,619.34 60.88 8,925.27 / / / /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污水处理、固废处理业务每月
严格按照经政府方或其授权方确认的处理量/发电量确认收入,公司的业务特点决
定了公司无法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实现刺激销售,因此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
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公司按账龄组合对污水处理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
提比例具体如下:
联泰 圣元 深水海 节能 永清 嘉戎技 永兴 中赋科
账龄 上海环境
环保 环保 纳 国祯 环保 术 股份 技
以内
月 签署特许经
机构及国网
上
注:深水海纳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选取其“政府单位款项组合”比例,旨在增强同行业业
务属性上的可比性。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基本一致,符合行业会计
处理惯例。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按照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执行
较为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明细表,结合其账龄情况、应收账
款迁徙率及逾期情况,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高于营业收
入增长的原因;
(2)了解发行人信用政策、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方法,按迁徙率模型测算坏账
准备,并与实际计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资料,分析并对比同行业上市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与同行业可坏账政策进行对比;
(4)对余额较大的污水处理费客户,获取特许经营协议,检查其收入确认、
(
信用政策、坏账计提及应收款逾期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
收入的情形、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高于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客户以政府单位、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为主,付款审批及资金拨付流程存在固有周期,部分款项结算
节奏滞后于收入确认进度,符合行业特征。发行人污水处理费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坏账计提充分,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结合相关项目所在地区污水处理费、上网电价、垃圾处理费定价机制、调
整政策情况,说明前述因素对公司项目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的具体影响,公司报告
期内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
可收回金额下降、减值加速等情形,相关项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一)结合相关项目所在地区污水处理费、上网电价、垃圾处理费定价机制、
调整政策情况,说明前述因素对公司项目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的具体影响
况
(1)污水处理业务的定价机制及调整政策情况
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方式获得收入。污水处理费的收费
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2002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
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
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8 年 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4 年 9 月,国家发
改委、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
知》。以上文件都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做出了指导性规定。
公司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主要以 BOT、TOT、PPP 等模式与当地政府或其
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或 BOO 模式与企业签订协议,在协议中约定污水处理
费的收取标准和调价机制。基本公式为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单价×结算水量。 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的定价机制及相关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情况。
(2)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定价机制及调整政策情况
①垃圾处理费
公司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的 BOT 协议或垃圾处理协
议约定。发行人与政府签订的 BOT 协议中,均含有垃圾处理费调价条款。调价条
款一般约定,垃圾处理费随消费价格指数、环保政策等因素而调整。在项目运营期
间,发行人会依据调价条款约定,参照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指数、上网
电价、实际投资额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成本收益情况,与政府协商调整
垃圾处理单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的定价机制及相关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情
况。
②发电收入
垃圾焚烧发电收入的定价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801 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关于促进非水
(财建〔2020〕426 号)
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等。以上文件都对发电收入的发电收费标准做出了指导性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
项目的定价机制及相关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情况。
由前述可知,公司项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上网电价、垃圾处理费定价机制均
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通过与当地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
部门/实施机构协商谈判,并以特许经营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予以锁定。报
告期内,上述定价机制运行稳定,不存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价
格下调情形。鉴于相关定价机制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契约保障,现有定价政策对
项目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收益具有较强的可预期性和稳定
性。
同时,受益于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环保治理正由过去的“粗
放式管控”向“精细化运营”转变,国家对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领域的排放标准
及监管要求不断提升。这一政策导向为环保处理行业带来了双重利好:在处理量方
面,城镇化带来的生活污水、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叠加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需求的
刚性释放,为环保处理厂提供了充沛的待处理基数;在处理价格方面,提标改造带
来的工艺升级成本以及物价上涨带来的运营成本,通常通过价格调整机制传导至
处理服务费,有利于公司收取费用的提升。因此,未来相关政策调整对项目未来现
金流量的预测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针对上述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风险因素”中披露如下:
“(一)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一个政策主导的行业,其发展受国家政策影
响较大。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提高,行业在政策的支持下得到
快速发展,监管体系日益完善,行业运营朝着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社会化、运行
市场化、管理企业化的方向发展。但由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及垃圾处理行业正处
于产业化、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产业环境、运营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以及适用的
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行业管理体制与监管政策的变化将
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存在环保政策发生不利变
动,从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公司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
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下降、减值加速等情形,相关项目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系特许经营权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涉
及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摊销年限 累计摊销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特许经营期限 投运时间 初始确认金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年) 金额
石家庄生活垃圾环保 垃圾焚烧 30年(自正式运营期
发电项目 发电 之日起算)
承德县生活垃圾焚烧 垃圾焚烧
处理项目 发电
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 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发电
算)
惠民县垃圾填埋生态
整治重复利用项目一 垃圾焚烧
惠民县固体废弃物循 发电
根据协议协商延长
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 垃圾焚烧
焚烧发电项目 发电
污水处理及配套管
网工程和供水工程 污水处理厂和人
为30年,建设期1 工湿地项目于
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
污水处 年,运营期29年; 2022 年 5 月正式
理、供水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 商业运营;供水工
项目
工程期限为15年, 程于 2024 年 6 月
建设期2年,运营期 正式商业运营
大连市红凌路污水处 21.5年(建设期1.5
理厂工程PPP项目 年,运营期20年)
宁阳化工产业园工业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 营期29年)
管网建设PPP项目
太和县城污水处理厂
目
夏津县第三污水处理 30年(自项目进入商
厂项目 业运营之日起算)
陕西省西乡县生活垃 垃圾焚烧
圾焚烧发电项目 发电
合计 304,300.84 45,524.18 2,499.93 256,276.72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利润 息税前利 利润 息税前利 利润 息税前利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总额 润 总额 润 总额 润
石家庄生活垃圾
环保发电项目
承德县生活垃圾
焚烧处理项目
郸城县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
惠民县垃圾填埋
用项目
德江县城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 25,920.64 4,359.68 626.82 1,249.74 4,587.95 851.28 1,529.57 4,499.79 1,099.78 1,222.36
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利润 息税前利 利润 息税前利 利润 息税前利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总额 润 总额 润 总额 润
泰安市岱岳新兴
产业园供排水一 23,214.97 3,437.10 -616.15 220.42 2,895.40 -379.28 473.75 2,189.51 -633.66 444.98
体化PPP项目
大连市红凌路污
PPP项目
宁阳化工产业园
工业污水处理厂 17,312.03 807.59 -931.26 -571.77 1,282.02 -482.39 -136.44 663.63 176.07 176.07
项目
平阴县孔村镇、孝
直镇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建设
项目
太和县城污水处
理厂污泥处置工 5,407.73 1,999.38 703.66 958.99 1,156.06 -36.88 161.17 749.23 39.30 142.49
程项目
夏津县第三污水
处理厂项目
陕西省西乡县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 - - 255.99 255.99 - -72.00 -72.00 - -160.12 -160.12
项目
合计 256,276.72 / / / / / / / / /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评估情况
项目名称 是否 是否 减值计提
序号 判断减值或未减值的原因
评估 减值 金额
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息税前利润较2023年下降2,414.88万元,主要系市政道路施工改
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项目未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前利润均为负数,主要系该项目尚未取得竞争性电价批复、发电量未
惠民县垃圾填埋生态整治重复
完全释放所致,公司该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项目未减值。
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
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
一体化PPP项目
大连市红凌路污水处理厂工程
PPP项目
宁阳化工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
厂BOT项目
结果显示项目未减值。
平阴县孔村镇、孝直镇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
太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工程BOT项目
陕西省西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
合计 2,499.93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根据特许经营权项目经营情况识别在运营项目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结合重要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主要项目聘请专业资产评估公司
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公司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对应的减值准备,相关减值准备的
计提具备充分性与合理性。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明细台账,获取特许经营合同
及相关佐证文件,了解各项目建设、运营的整体情况;
(2)获取并审阅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计算表,核查减值测试方法的适用性,
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托的基础数据,分析测试过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与判断
依据的合理性;同时,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复核报告的基础数据、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以及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性与客观性,分析判断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的充分性。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对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权计提的减值准备充分、合理。
七、结合兰考项目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以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一)兰考项目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各期,兰考项目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354.79 2,358.70 2,362.41
净利润 985.02 1,207.35 1,103.85
息税前利润 1,460.42 1,609.88 1,471.9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兰考项目业绩稳定、经营状况良好。
(二)说明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减值计提的充分
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收购兰考荣华形
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实施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根据财务预算假设编制
未来 5 年(预测期)及永续期的现金流量,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确定;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历史经营数据、预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其他
相关费用等指标编制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的永续增长率为 0%。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
兰考荣华所形成的商誉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1)评估对象:兰考荣华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具体为污水处理业务相关资
产组,由于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
产组。
(2)评估目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所涉及的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
以及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指评估
对象在现有经营管理、使用安排和运营模式下,评估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
报告期各期,公司均采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评估方法进行商
誉减值测试,各期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及确定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稳定期
预测期 稳定
预测期 的关键
账面 可收回 减值 预测期的 内的参 期的 评估报告
期间 的关键 参数的
价值 金额 金额 年限 数的确 关键 文号
参数 确定依
定依据 参数
据
稳定期
预测期 稳定
预测期 的关键
账面 可收回 减值 预测期的 内的参 期的 评估报告
期间 的关键 参数的
价值 金额 金额 年限 数的确 关键 文号
参数 确定依
定依据 参数
据
日 2031 年至 0%, 率:保 率 长为 [2026]第
日 7.67% 长率为 率 与预测
②采用 收入 一年一
日 020315
日 8.89% 的特定 8.89%
风险的
收入
增长 中水致远
日 折现 020255
率 号
日 8.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收购兰考荣华形成的商
誉开展年度减值测试,合理划分与商誉对应的相关资产组,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法测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除 2023 年末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并经减值测试需计提
商誉减值准备外,其他各期末含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均高于资产组可辨
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分摊商誉账面价值的合计金额,未出现资产组账面价值高于
可收回金额的情形,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管理层提供的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基础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与
形成商誉相关的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
(2)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各期管理层提供的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评估报告,对评
估专家进行访谈,评价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3)查阅评估报告,了解评估报告选用的评估方法、关键假设、估值模型,对
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和重要假设进行评价,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检查商誉是
否存在减值;
(4)检查报告期内兰考荣华项目经营业绩,对比预测业绩与实际业绩的差异,
分析差异原因,评价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5)检查商誉减值计提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减
值计提是否充分。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结合兰考项目经营业绩情况对收购兰考荣华形成的商
誉执行了减值测试,同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
商誉减值计提充分。
八、结合发行人相关行政处罚整改情况及有权机关相关证明等,说明发行人
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
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
(一)发行人相关行政处罚整改情况及有权机关相关证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一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第 001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子公司济源中辰发生火灾事故,违反《河
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处以罚款 2 万元。
济源中辰本次火灾事故系未依法组织防火检查、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物料自
燃及预警机制不完善所致。子公司济源中辰高度重视该事件,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立
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执行处罚决定,2024 年 10 月 10 日足额缴纳罚款 2 万元。
(2)加强危废分类管理,在预核准阶段定性、定量全面的的对危险废物进行检
测分析,增加危险废物闪点、氧化性等的检测,控制低闪点、强氧化性等高危险性
废物的转移量及仓库储存时间;小微收集单位危险废物转移前,前往收集单位对拟
转移危废取样进行分析,杜绝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废物入场;针对入场危险废物建立
入场 IQC 复核制度,形成指纹分析测试报告,对入场危险废物进行快速的定性分
析;对于小微收集单位转移的危险废物,同一危废代码有多种危险废物,分类不明
确的,入场后技术人员根据危废性质进行进一步分选、换装,分类存放。
(3)强化设备管理,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巡检,记录巡视情况,及时统计、上报、
采买、更换已损消防器材,通过市场的调研选定消防设施的维保单位和智慧消防运
营单位,加强对场内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针对场内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需要对
应的灭火器,增加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数量,有针对性的应对各种火情。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为消防控制室招聘了消防操作员,负责全场消防系统
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证有火情时及时预警、及时
扑灭;对员工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及扑灭初期火灾的培训,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具备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
(5)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及双控机制,公司内部对全场进行风险分级,将焚烧
料坑、两个丙类暂存库列为火灾高风险区域,制定对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风险
管控;定期对全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及火灾隐患的,定责任人、整改日期,
核实整改情况,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排除。
(6)提升改进消防设施,焚烧料坑已设有红外探测装置,为巡视人员配置手持
红外探测装置,加强对物料情况监控。
(7)完善落实生产体制,焚烧系统未运行期间,减少小微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的
转移,暂停不规范小微收集单位的物料转移;焚烧系统运行期间,有风险废物直接
进料坑焚烧处置,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废物经斗提进窑头直接入炉焚烧处置,减少风
险物料的储存风险。
济源中辰已取得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玉川大队出具的专项证明,确认上述行
为非重大违法,所涉处罚非重大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玉川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1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发行人最近一
期《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0768 号),本次火灾事故现场直接经济
损失为 5,062 元,在 30 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裁量阶次认定为“较轻”处罚阶
次,综合判定量罚区间为“1-3 万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本次行政处罚金额
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0.0003%、0.0008%,占发行
人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0.0021%、0.0326%,均较
小,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该项处罚的罚款数额相对较小,性质较轻,均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重大人员
伤亡等严重后果,亦未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该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本身未将相关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或“重大违法行
为”。在此基础上,相关行政处罚均已取得主管机关关于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的书
面证明。
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虽涉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领域,但违法行为的性质较
轻、主观恶性程度低、社会影响较弱,均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重大人员伤亡等严
重后果,亦未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不构成《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在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原则上构成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相关子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优化了内控制度,加强了日常合
规管理;以及主管机关已出具专项证明,确认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且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行政处罚为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相关子公司,非发行人控股股东北京鼎垣和实
际控制人刘杨。《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北京鼎垣和实际控制人刘杨报告期内均不
存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已取得包括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整体企业
信用信息报告之合规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上
述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三)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的相关要求
发行人报告期内子公司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情节较轻,相关违法行为
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重大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未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处罚机关
未认定为“情节严重”,相关子公司已积极完成整改并取得主管机关关于不构成重
大违法行为的书面证明;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整
体合规情况良好,且已取得在各主管部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信用信息证明文件。
此外,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情形。
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情形。
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适用意见 18 号》第二条
之规定。
综上,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
相关要求。发行人已就报告期内存在的 1 项行政处罚事项履行了整改义务,并取
得了主管机关关于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证明,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处罚事项。
(四)核查程序及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执法文
书、子公司整改措施说明,核查行政处罚具体情况;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支出明细及相关凭证,核查报告期内受到
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罚款情况;
(3)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子公司环保安全管理制度,核查相关制度具体要求;
(4)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以来的信用信息报告,核查市场监督
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
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整体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之合规证明文件;
(5)查阅发行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取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7)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核查发行人内控执行情况;
(8)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声明、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信用信息报告、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表及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核查是否存符合《注册办
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
求。发行人已就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履行了整改义务,并取得了主管机关
关于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证明,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处罚事项。
九、说明涉及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
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
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
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
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的
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一)涉及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涉及财 涉及财务性
项目 金额 款项性质
务性投资 投资的金额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1,801.73 承兑、保函保证金 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 理财产品 否 -
是否涉及财 涉及财务性
项目 金额 款项性质
务性投资 投资的金额
主要系保证金、代垫拆
其他应收款 815.75 否 -
迁款、往来款及其他
主要为留抵增值税和预
其他流动资产 8,779.24 否 -
缴税款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57.97 参股企业的股权投资 否 -
融资租赁款及特许经营
长期应收款 171,461.90 否 -
权-运营项目
长期股权投资 3,285.59 对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是 3,285.59
对外出租的闲置房屋及
投资性房地产 477.15 否 -
建筑物
主要为特许经营权-在建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62.55 否 -
项目和待抵扣进项税
财务性投资总额 3,285.5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53,958.63
财务性投资总额/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2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合计为 3,285.59 万元,合计占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比例为 1.29%,占比较小,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
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财
序号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务性投资
合计 1,801.73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包括用于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
保证金、被冻结的资金以及证券账户投资款,其中证券账户投资款主要系存放在证
券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余额,金额较小,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余额 500.00 万元均为
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账面 是否属于财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风险等级
余额 务性投资
工银理财添利宝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庆龙啸支行
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
限公司安庆龙啸支行 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合计 500.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系对闲置资金进行短
期现金管理,旨在提升闲置资金的效率,相关产品期限较短、收益波动较小、风险
较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815.75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保证金 1,537.74
代垫拆迁款 373.79
往来款及其他 1,147.30
小计 3,058.83
减:坏账准备 2,243.08
合计 815.75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系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代垫拆迁款、
往来款及其他,属于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密切相关的往来款项,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8,779.24 万元,主要系
增值税和预缴税款,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增值税 8,590.30
预缴税款 188.94
合计 8,779.2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账面 是否属于财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价值 务性投资
舒城县三峡一期水
责任公司
安徽江淮湿地与生
态研究院
合计 1,757.97 -
舒城县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主营业
务为污水处理,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关联,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安徽
江淮湿地与生态研究院系公司参股的机构,其主营业务为湿地与生态环境治理与
修复,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关联,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 171,461.90 万元,主要系
融资租赁款和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属于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密切相关的
往来款项,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975.17
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 178,328.5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7,841.84
合计 171,461.9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为 3,285.59 万元,均
为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期末账面价值 投资目的
布局新能源赛道,
培育公司未来新增
长点,助力从传统
固态氧化物燃
料电池研发
固-能”协同的环境
能源综合服务商升
级
合计 3,285.59 -
针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Proof Energy Inc.主营业务为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
的研发,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相对较低,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
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 477.15 万元,均为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公司对外出租的闲置房屋及建筑物,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5,862.55 万元,主
要为特许经营权-在建项目、待抵扣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特许经营权-在建项目 3,348.96
待抵扣进项税 2,513.59
合计 5,862.55
(二)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
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
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
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舒城县三峡一期水环
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环水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Proof Energy Inc.的
参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舒城县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期末账面价值 1,757.97 万元
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股 5%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250 万元
发行人实缴注册资本 250 万元
投资时间 2021 年 12 月
主营业务 污水处理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否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同行业
后续处置计划 暂无处置计划
公司名称 安徽中环水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期末账面价值 0元
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股 30%
发行人认缴金额 150 万元
发行人实缴金额 0元
投资时间 2019 年 12 月 5 日
主营业务 污水处理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否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同行业
后续处置计划 暂无处置计划
公司名称 Proof Energy,Inc
期末账面价值 3,285.59 万元
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股 22.16%
发行人认缴金额 1,200 万美元
发行人实缴金额 530 万美元
投资时间 2023 年 1 月 31 日
金属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Metallic Solid Oxide Fuel
主营业务
Cells)的研发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非同行业,与发行人产业链不存在合作情况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是
后续处置计划 拟退出对 Proof Energy,Inc 的投资
公司投资 Proof Energy,Inc 初衷主要系为布局新能源赛道,培育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新增长点,助力从传统环境治理商向“水-固-能”协同的环境能源综合服务商
升级,该公司所从事研发内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联关系较小,不存在与公司产业
链相关合作,本次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投资 Proof 公司交易事项的主动审查,CFIUS 认为该项目研发的金属支撑的固态
氧化物燃料电池(Metallic Solid Oxide Fuel Cell,简称“M-SOFC”)技术可能用于
军事用途及中国新能源汽车领域等,本次交易对美国国家安全存在风险。2024 年
和财政部)签订国家安全协议(NSA),以解决 CFIUS 的国家安全关切。根据 NSA,
公司不得物理访问 Proof Energy,Inc 和获取受保护的 M-SOFC 技术信息;公司对
Proof Energy,In 的治理权利(包括董事会的投票权等)须委托征得 CMA 无异议的
代理人行使;NSA 生效日期后 60 天内,Proof Energy,Inc 须成立新公司,目的在于
开发、制造、营销和销售 M-SOFC 技术或任何其他受保护技术信息的产品,且本
公司不能为新公司的股东。Proof Energy,Inc 因未能顺利再融资无能力承担成立新
公司等费用,经 Proof Energy,Inc 申请,CMA 给予多次延期至今。为了消除 CMA
持续监管,公司与 Proof Energy,In 商请将公司对其 530 万美元投资转换为债权,年
利率 5%,六年内分期还款,股权转换为债权相关协议双方已协商一致报请 CMA
审核。CMA 于 2026 年 5 月 5 日回复在其能够批准国家安全豁免之前,代理协议
必须先终止。目前,正在解除代理协议,公司将持续推进股权转换债权相关事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合计 3,285.59 万元,占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29%,未超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的相关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回复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财务性投资,不存在调减募集资金金额的
情形
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宋海峰、天津是光荣源生物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签订《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完成 CRO 资产整合后军科
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87%股权。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核心业务聚焦于为医药研发企业提供
临床样品生物分析检测服务,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处于国内创新药生物样本分析领域的领军地位。标的公司所从事业务与上市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紧密相扣,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
“《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要求,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1)《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
《适用意见第 18 号》明确提出以下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围绕产业链上
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
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
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2)本次并购是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的落地举措,与战略方向高度契合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环保类业务,未来已明确确立
“坚守环保业务根基,探索生物医药新赛道”的发展战略,依托实际控制人深厚的
医药行业背景、资源积淀及产业影响力,围绕创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有序推进创
新药械及医疗器械 CXO 产业链的布局与业务拓展,以“双轮驱动”模式构建“环保
业务+生物医药”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实现传统业务提质与新兴赛道突破的双轨发
展。
标的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业
务聚焦于为医药研发企业提供临床样品生物分析检测服务,处于国内创新药生物
样本分析领域的领军地位,其业务范围为公司生物医药 CXO 产业链布局的重要环
节。标的公司建立了涵盖基因治疗及细胞治疗、蛋白/多肽、单抗及多功能抗体、
ADC/PDC、核酸类、疫苗、小分子化药等全方位生物分析技术集群,解决了各种
类型生物技术药物和小分子化药研究的瓶颈问题和关键技术壁垒。自 2008 年团队
创建以来,共计为 800 多家国内外药企提供了 4,000 余项高质量服务项目,覆盖我
国逾 80%创新生物制品品种。
本次并购紧扣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推动公司双轮驱动模式落地的关键一步,
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具备明确的产业导向,符合《适用意见第 18 号》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要求。
(3)本次并购为控股权收购,聚焦长期产业价值
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公司将深度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资源整合、团队优化、业务拓展等
方式,推动标的公司持续发展,打造公司生物医药板块的核心利润增长点。同时,
本次交易设置合理的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核心聚焦于标的公司的产业经营业绩,
充分印证本次并购的产业属性。军科正源 2025 年 1-11 月营业收入为 27,437.71 万
元,净利润为 3,079.02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为 CRO 资产整合前财务数据)。
本次并购以获取标的公司控制权、深度参与经营管理、追求长期产业价值为目
的的并购,符合《适用意见第 18 号》
“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的要求。
(4)本次并购为产业链整合型并购,不属于财务投资行为
本次并购的核心导向是产业整合与能力提升,非单纯财务投资,主要体现在三
个方面:一是获取核心技术,标的公司在创新药临床样品生物分析检测领域拥有引
领性科学实力、成熟的技术体系、专业的研发团队及国际先进检测平台,能够帮助
公司快速拥有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获取优质渠道,标的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内
外众多医药研发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能够帮助公司快速切入创新药研发
服务市场,为生物医药业务的后续拓展奠定基础;三是实现资源协同,标的公司的
业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医药资源形成互补,能够构建起更完整的 CXO 产业
链布局,提升公司生物医药板块的整体竞争力。
上述并购目的均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聚焦于技术、渠道的获取与产业链的整合,
符合《适用意见第 18 号》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
产业投资”的界定。
综上,公司拟收购军科正源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集资金中进行扣除
公司拟出资 100 万元与其他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合伙企业或其他形式主体,
用于生物医药行业标的公司的投资或收购,该事项目前正在洽谈中。由于拟出资成
立的主体尚未明确,且未来拟投资标的公司亦不明确,无法判定是否围绕技术、渠
道为目的,且未来可能仅以参股形式参与投资,并不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因此该
项拟出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需在募集资金总额中进行扣除。发行人已于 2026 年
集资金总额中进行扣减。
(三)核查程序及意见
申报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 2025 年度报告,核查发行人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对
外股权投资情况;
(2)查阅发行人对外股权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工商资料、获取对外股权投
资企业的投资协议、缴款凭证等,核查相关企业的投资情况及业务状况,核实是否
属于发行人产业链上下游或同行业企业,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3)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签署的《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核实发行人拟收购军
科正源控股权的相关约定,并与发行人实控人进行访谈,了解本次拟收购军科正源
的原因及背景,并对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要求逐项对比分析,
核查本次拟收购事项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
(4)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拟出资成立相关主体用于对
生物医药行业标的公司的投资或收购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
(5)结合发行人对外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并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财务性投资合计 3,285.59 万元,占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29%,未超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的相关规定。此外,发行人拟收购军
号》
科正源符合发行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且为控股型收购,且该收购系围绕未来战略
业务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渠道等目的的产业投资,因此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公司拟出资 100 万元与其他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合伙企业或其他形式主体,用
于生物医药行业标的公司的投资或收购,该事项目前正在洽谈中,由于拟出资成立
的主体尚未明确,且未来拟投资标的公司亦不明确,无法判定是否围绕技术、渠道
为目的,且未来可能仅以参股形式参与投资,并不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因此该项
拟出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进行扣除。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6]230Z1235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郭凯
中国注册会计师:
霍金凤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