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4 证券简称:世纪天鸿 公告编号:2026-016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的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志鸿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5
人,代表股份177,924,863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代 表股份175,647,487 股 ,占本次会议 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 决权股 份总 数的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1人,代表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177,754,1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7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49%;14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5%;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表决情况:177,753,9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5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61%;14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5%;26,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
表决情况:177,722,3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74,9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86%;176,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10%;26,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
表决情况:177,754,1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7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49%;16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7%;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表决情况:177,709,5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62,1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66%;209,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0%;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表决情况:177,704,5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57,1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70%;194,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4%;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表决情况:177,752,8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5,4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78%;14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06%;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表决情况:177,732,6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85,2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08%;186,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57%;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表决情况:177,762,4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15,0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93%;15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73%;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表决情况:177,754,1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7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49%;14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5%;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唐小斌律师、马双双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