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Wenzhou Yihua Connector Co.,Ltd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蔡胜才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
邮政编码 325606
电话 0577-57100785
公司网址 www.czt.cn
电子信箱 ir@czt.com.cn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7 号)核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 16,567,9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2.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191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证券作为意华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
各中介机构对意见进行答复,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表人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为王建文先生和杨捷女士,鉴于杨捷女士工作变动,
不再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李天智先生接替杨捷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表人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为王建文先生和李天智先生,鉴于李天智先生工作
变动,不再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
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谢锐楷先生接替李天智先生担任公司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
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
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
文件,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
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公
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王建文
年 月 日
谢锐楷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张佑君
保荐人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