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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4 20:21:5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晨
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5年12月31
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晨光电缆
   证券代码    920639
  法定代表人    朱水良
   成立日期    2000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    201,600,000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
   办公地址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平湖市当湖街道总商会大厦
  董事会秘书    朱韦颐
   联系电话    0573-8585531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7月12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西部证券作为晨光电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对晨光电缆的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7月12至2025年12
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部证券对晨光电缆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在持续督导期间,西部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主要工作如下: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督导公司按照规定召开
三会会议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提交的其他文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
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资金占用等重要事项;
培训;
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督导相关工
作,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
况良好。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协调与核查工作。
 六、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
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七、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曦        任家琪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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