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事会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347,939,1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34,249,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4.44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3,689,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04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5,460,34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70,59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3,689,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491%。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887,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
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09,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887,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
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09,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编号:2026-01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828,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2%;
反对 1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9,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818,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
反对 1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818,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
反对 1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称:柴颖超、杨依依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