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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1 19:07:44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62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65,833,46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7.24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949,30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57,884,1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61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13,484,18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53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 公 司股 份总 数的 0.0000% 。 通过 网 络 投票 的中 小 股 东 136 人, 代 表 股 份
   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10,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7%;
反 对 45,980 股,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0.0698% ;弃 权
总数的 0.1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6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姚毅、鄯颖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
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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