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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 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8:30:09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
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30亿元且不低于65
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为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及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回购方案之回购股
份用途从“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依法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后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回
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及长期投资价值。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五
条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
过1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顺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
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条件,
积极响应决策部署,已取得中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将合计为
公司提供不超过实际回购金额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
不超过3年。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
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3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0,0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7%;按回购金额下限6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不低于65,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2026年3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
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
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可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130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测算,股份回购及注销的数量为
              按照回购及注销股份数量 130,000,000 股测算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955,590,651           91.4    6,825,590,651       91.3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346,949             1.3     100,346,949         1.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55,243,702           90.1    6,725,243,702       90.0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650,848,500             8.6     650,848,500         8.7
三、总股本              7,606,439,151          100.0    7,476,439,151      100.0
    按照回购金额65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测算,股份回购及注销数量为
              按照回购及注销股份数量 65,000,000 股测算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955,590,651           91.4    6,890,590,651       91.4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346,949             1.3     100,346,949         1.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55,243,702           90.1    6,790,243,702       90.1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650,848,500             8.6     650,848,500         8.6
三、总股本              7,606,439,151          100.0    7,541,439,151      100.0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6,088亿元,货币资金约为852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2,232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1.17%。假设此
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130亿元,根据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
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14%、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2%。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13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
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
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添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行权购入公司股票6,750股。除
上述股份变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注销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六、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
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本次回购方案,就本次回
购股份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
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
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或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可能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
风险。
  公司将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
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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