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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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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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专字(2026)第 00002016 号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源”)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10897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户交付的商品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及存货-库存商品其中 113,375,452.81 元的商
品,由于涉密等原因,我们未能对上述发出商品执行监盘程序、函证程序,以及无
法对部分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访谈等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发出商品的数量、
规格型号、金额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
进行调整。
信源其他流动资产中列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6,621,768.12 元,其他流动负债中
列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3,845,324.85 元,金额重大。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
法就上述增值税税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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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相关情况如
下:
选取的基准:经常性业务近三年的税前利润平均值
使用的百分比:5%
选取依据:北信源为创业板上市企业,利润法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比较稳定、
回报率较合理的企业,,因此选用利润指标为衡量公司经营情况的重要指标,由于
近年公司税前波动较大,选取绝对值的平均值作为选择基准。
计算结果:690 万元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1) 在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
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前文“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所述,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这些事项的影响程度,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北信源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金额。
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存
货、其他非流动资产/负债等项目产生影响,该等错报不会影响北信源公司风险警
示指标,也不会导致北信源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
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
本说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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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北信源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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