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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11:06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6-022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
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问题,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
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之星

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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