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6 临-01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统一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
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拟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期限为 2 年,在有
效期内可分批次发行。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短
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1 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永续
中票发行期限不超过 5+N 年;
(四)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五)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
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七)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
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
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
具注册及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偿债
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
工具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
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
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理
层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
整;
(四)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使公司的融资渠道多元化,
能够更有效地满足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
四、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的发行需在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注册额度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五、其他说明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