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鸿铭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采用定价发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0,000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40.5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0,6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70.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54.1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
同验字(2022)第 332C000811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7,084.55 万元。其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
人民币 4,556.25 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 1,679.25 万元,支付律师费用
(2)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08 万元。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43,540.37 万元。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11,590.06 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5.1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共计 11,895.23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29.62 万元。
(3)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费用 481.13 万元。其中上市服务费 160.38 万元,
信息披露费 320.75 万元。
(4)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5)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213.98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
手续费 0.25 万元。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21,748.12 万元。其中购
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8.12
万元。(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153.41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766.87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
手续费 0.25 万元。
(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万元。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52.00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117.81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
手续费 0.15 万元。
(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万元。其中购
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26.98
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上年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17.81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1,452.00
减:银行手续费 0.15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3 年 2 月 9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2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城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东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合计 - - 54,269,758.55
注: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拟将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和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将继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实地走访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铭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754.1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2.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25.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资进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入金额 金额(2) (3)= 预计效益
总额 (1) 期 益 大变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否 18,341.84 18,341.84 1,038.50 16,825.57 91.73% 2025 年 0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中心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否 5,422.39 5,422.39 206.75 3,349.76 61.78% 2025 年 0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中心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否 4,575.01 4,575.01 206.75 3,349.76 73.22% 2025 年 0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339.24 28,339.24 1,452.00 23,525.09 — — — — —
合计 — 28,339.24 28,339.24 1,452.00 23,525.09 — — — — —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8 月调整至 2025 年 8 月。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1.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受下游终端客户对消
费电子产品、化妆品等产品消费疲软的影响,下游客户进行投资时更为谨慎,故下游客户对生产线扩建和更
新需求减少,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导致对公司设备的需求减少,因此该项目未达预计收益。2.营销中心建
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提升公司的营销能力和研发能力,不
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可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优化客户体验、促进销售转化,通过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可帮助公司掌握核心技术、构建技术壁垒、驱动产品迭代、提升市场竞争力,上述建设项目可间
接提高公司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14.91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前述超募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 12,900.00 万元,剩余超募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590.06 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5.1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共计 11,895.2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前述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销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565.91 万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下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续用于支付项目质保金等尾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