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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郎智能: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2:10:39

 关于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衡专字(2026)00870 号
               关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衡专字(2026)00870 号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智能”)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435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卓郎智能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卓郎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5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扣除情况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卓郎智能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5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卓郎智能 2025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卓郎智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卓郎智能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卓郎智能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
用于其他用途。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俊峰
     中国·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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