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
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91 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72,085.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78.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 CAC 证验字[2021]015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额 备注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 已结项(注
业化扩建项目 1)
·1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
目
合计 51,646.39 51,646.39 47,646.39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对“安防数字监
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
投资规模进行调整,由 10,026.23 万元调整为 6,026.23 万元,并将缩减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6,006.9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
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产
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
事宜。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
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
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
大化。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联锐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有关
·4
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安联锐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5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凯 任耀宗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