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赛意信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42:10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赛
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
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
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其调整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式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
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职务与岗
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方案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不在公司担任
工作职务的董事,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
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业绩实
现情况以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
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
司不予发放: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
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
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
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
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
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
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
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证券之星

2026-05-01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