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进行审议,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就审议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经查核,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
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
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隋欣、王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