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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3:5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步森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陈增社先生、
穆阳先生、王新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增社先生、穆阳先生、王新立先生的任职经历、履职情况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意见。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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