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穆阳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穆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德利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CFO,北京众力厚
德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天势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业务一部总经
理,北京思智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北京澜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加入到步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切
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为 11 次,其中现场出席 2 次,非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了 9 次,
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所有议
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为 3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
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
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
召开并亲自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
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计提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
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
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5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本年度公司召开
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 2、《关于 202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2025 年 4 月 3、《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 2025 年 24 日
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 2025 年 8 月 1、《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会议 2025 年 4日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 2025 年 12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 2025 年 月 15 日
第二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 2025 年 12 1、《关于拟向参股公司陕西步森服饰智造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会议 2025 年 月 25 日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和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平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
者的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本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产经营状况,查阅决策所需的资料。会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执行情况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事项,认真查阅有关资料,通过现场、电话和邮件
的方式,经常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在与投资者沟通方面,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
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除此之外,本人于 2025 年 5 月参加了公司通过全景网举行的投资者接待活
动,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销售情况进
行现场了解;同时,本人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此外,本人持续
关注传媒与网络对公司进行的相关报道,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发展动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
了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内审机构及公司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情况以及年度审计工作开展了积极的沟通
工作。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启动时,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策
略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认真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
的初步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同时,在年审期间本人与
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
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注重自身知识体系的不断提升,认真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证监会、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
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社会
公众股东的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北京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独立性、
专业能力和资质等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本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本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等,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求,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