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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3:50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冯乃秋女士、杨军先生和徐超智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乃秋女士、杨军先生和徐超智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冯乃秋女士、杨军先生和徐超智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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