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
任职独立董事郑欢雪、吴清和、张继承、方灿辉、唐林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郑欢雪、吴清和、张继承、方灿辉、唐林艳
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