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8.54 万股,现就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三)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 6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20.50
万股。
(六)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 10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为 52.50 万股。
(八)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未达到 100%,对应其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54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735*【1+(730/365*2.10%)】≈8.060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7.735*【1+(365/365*1.50%)】≈7.851 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并注销股份 8.54 万股,回购金额合计约 68.1009 万元。本次限
制性股票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10,196,400 股减少至 110,111,000
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67,905 4.60% -85,400 4,982,505 4.52%
其中:高管锁定股 2,323,905 2.11% 2,323,905 2.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44,000 2.49% -85,400 2,658,600 2.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128,495 95.40% 105,128,495 95.48%
三、总股本 110,196,400 100.00% -85,400 110,111,000 100.00%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
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
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
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
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
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