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报告
国府核字(2026)第 01050001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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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核查报告 1-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府核字(2026)第 01050001 号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大智胜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
下简称“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适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9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
入扣除》
(适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适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适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
(适用北交所上市公司)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